[實用新型]電動平衡車操控把手有效
| 申請號: | 201621031738.5 | 申請日: | 2016-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255134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16 |
| 發明(設計)人: | 朱筱凱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速控軟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3/00 | 分類號: | B62K3/00;B62K21/16;B62K15/00 |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鼎律師事務所33233 | 代理人: | 陸永強,張建 |
| 地址: | 311121 浙江省杭***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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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平衡 操控 把手 | ||
1.一種電動平衡車操控把手,包括固定在操控桿(3)上的轉角軸座(32)和兩個把手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轉角軸座(32)上橫向穿設有能相對于轉角軸座(32)轉動的轉軸(31),兩個把手體(1)分別通過擺動連接關節(2)可擺動地連接于轉軸(31)的兩端且擺動連接關節(2)分別位于轉角軸座(32)之外,所述的轉軸(31)兩端與轉角軸座(32)之間分別設有能使轉軸(31)周向定位于轉角軸座(32)從而使把手體(1)定位于不同的周向轉動角度或使轉軸(31)解除周向定位從而使把手體(1)能相對于轉角軸座(32)周向轉動的離合定位機構(6),所述的擺動連接關節(2)外圍分別套設有套筒(4)從而防止把手體(1)相對于轉軸(31)擺動,所述的套筒(4)與能將套筒(4)軸向定位或解除軸向定位的軸向定位機構(5)相連且當軸向定位機構(5)解除對套筒(4)的軸向定位后所述的套筒(4)能軸向移動從而使擺動連接關節(2)位于套筒(4)外以使把手體(1)能相對于轉軸(31)擺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平衡車操控把手,其特征在于,位于轉軸(31)同一端的離合定位機構(6)和軸向定位機構(5)相鄰設置且離合定位機構(6)能隨著軸向定位機構(5)的動作而聯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平衡車操控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離合定位機構(6)包括套于把手體(1)上的離合套(51)且離合套(51)與把手體(1)周向定位軸向活動相連,所述的離合套(51)與轉角軸座(32)之間設有轉角定位結構,所述的離合套(51)與能使離合套(51)具有軸向外移動趨勢的彈性機構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平衡車操控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轉角定位結構包括設于轉角軸座(32)上的若干在圓周方向分布的第一定位凹凸結構(61)和設于離合套(51)上的若干 在圓周方向分布的第二定位凹凸結構(62),所述的第一定位凹凸結構(61)和第二定位凹凸結構(62)能分別相互吻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平衡車操控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定位凹凸結構(61)包括若干周向設置在轉角軸座(32)周向內側的定位槽(63),每一個定位槽(63)均沿轉角軸座(32)軸向延伸;所述的第二定位凹凸結構(62)包括設置在離合套(51)內端的定位筒體(64),所述的定位筒體(64)周向設有若干定位塊(65),且所述的定位塊(65)與定位槽(63)一一對應且相互插接。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平衡車操控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彈性機構包括包括套設于轉軸(31)上的頂壓彈簧(66),所述的頂壓彈簧(66)一端抵靠在轉軸(31)上的限位部(311)上,另一端作用于離合套(51)內端。
7.根據權利要求3-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動平衡車操控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軸向定位機構(5)包括設置在把手體(1)一端周向外側的第一螺紋段(11),所述的套筒(4)周向內側具有與第一螺紋段(11)相匹配的第二螺紋段(111),且所述的套筒(4)與離合套(51)相抵靠且套筒(4)與把手體(1)之間通過螺紋連接;所述的離合套(51)外側具有當套筒(4)連同把手體(1)折疊后能與套筒(4)周向外側相匹配的弧形缺口(52)。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平衡車操控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軸向定位機構(5)還包括設置在把手體(1)與套筒(4)之間且能阻止套筒(4)軸向向外運動或解除對套筒(4)軸向向外運動限制的鎖控結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平衡車操控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控結構包括徑向活動設置在把手體(1)上的鎖塊(54),所述的鎖塊(54)與把手體(1)之間設有能使鎖塊(54)徑向突出于把手體(1)外側從而與套筒(4)外端抵靠的彈性支撐件; 所述的把手體(1)側部徑向設有安裝孔(55),且所述的鎖塊(54)滑動設置在安裝孔(55)內,所述的鎖塊(54)內端具有防止鎖塊(54)脫離安裝孔(55)的限位體(56),且所述的彈性支撐件設置在安裝孔(55)內且與限位體(56)相抵靠。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平衡車操控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把手體(1)包括與轉軸(31)鉸接相連的安裝部(12),所述的安裝部(12)連接有呈彎曲狀的握持部(13),一根連接桿(14)分別穿設于安裝部(12)和握持部(13)內且安裝部(12)通過連接桿(14)與握持部(13)相連;所述的握持部(13)包括與安裝部(12)相連且沿安裝部(12)軸向延伸的直段部(131),所述的直段部(131)連接有向上彎曲的彎曲部(132),所述的握持部(13)上設有覆蓋于整個握持部(13)或覆蓋于握持部(13)局部的柔性體(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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