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交通工具扶手和交通工具扶手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620737085.6 | 申請日: | 2016-07-1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277981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6-27 |
| 發明(設計)人: | 克勞斯·拉布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爾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2/46 | 分類號: | B60N2/46;B60N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62 | 代理人: | 張瑞,鄭霞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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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交通工具 扶手 結構 | ||
1.一種交通工具扶手,包括:
扶手結構,其包括由天然纖維復合材料制成的第一殼體,和由天然纖維復合材料制成的第二殼體,所述第一殼體具有朝向所述第二殼體延伸的第一接觸部分,所述第二殼體具有朝向所述第一殼體延伸的第二接觸部分,其中所述第一殼體的所述第一接觸部分連接到所述第二殼體的所述第二接觸部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扶手,其中,所述第一殼體包括多個第一周界壁、第一基部壁、第一偏置壁和多個第一脊部,所述多個第一周界壁界定所述第一殼體的輪廓,所述第一基部壁位于所述第一周界壁之間,所述第一偏置壁位于所述第一周界壁之間,所述多個第一脊部將所述第一基部壁連接到所述第一偏置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扶手,其中,所述第一基部壁不平行于所述第一偏置壁。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扶手,其中,所述第一脊部包括第一脊部壁,所述第一脊部壁不平行于所述第一基部壁并且不平行于所述第一偏置壁。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交通工具扶手,其中,所述第一脊部壁從局部地大的區域延伸到局部地小的區域。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工具扶手,其中,所述第一接觸部分是所述第一周界壁的最外面的部分,并且所述第二殼體包括界定所述第二殼體的輪廓的多個第二周界壁,所述第二接觸部分是所述第二周界壁的最外面的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扶手,還包括樞轉桿,所述樞轉桿相對于所述扶手結構被固定并且沿著樞轉軸延伸。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交通工具扶手,還包括框架,所述框架支撐所述樞轉軸,以用于相對的樞轉運動。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交通工具扶手,還包括止動桿,所述止動桿相對于所述扶手結構被固定并且平行于所述樞轉軸延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交通工具扶手,還包括框架,所述框架支撐所述樞轉軸,以用于相對的樞轉運動,其中所述止動桿接合所述框架以將所述扶手結構的相對于所述框架的運動限制到從使用位置至貯存位置的位置范圍。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交通工具扶手,還包括桿連接器,所述桿連接器相對于所述樞轉桿被固定并且相對于所述止動桿被固定。
12.一種交通工具扶手結構,包括:
第一殼體,其由天然纖維復合材料制成,所述第一殼體包括多個第一周界壁、第一基部壁、第一偏置壁和多個第一脊部,所述多個第一周界壁界定所述第一殼體的輪廓,所述第一基部壁位于所述第一周界壁之間,所述第一偏置壁位于所述第一周界壁之間,所述多個第一脊部將所述第一基部壁連接到所述第一偏置壁;
第二殼體,其由天然纖維復合材料制成,所述第二殼體包括多個第二周界壁、第二基部壁、第二偏置壁和多個第二脊部,所述多個第二周界壁界定所述第二殼體的輪廓,所述第二基部壁位于所述第二周界壁之間,所述第二偏置壁位于所述第二周界壁之間,所述多個第二脊部將所述第二基部壁連接到所述第二偏置壁;
樞轉桿,其相對于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中的一個被固定,并且沿著樞轉軸延伸;以及
止動桿,其相對于所述第一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中的一個被固定,并且平行于樞轉軸延伸;
其中所述第一周界壁的最外面的部分朝向所述第二殼體延伸,所述第二周界壁的最外面的部分朝向所述第一殼體延伸并且連接到所述第一周界壁的所述最外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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