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吸收支架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271031.6 | 申請日: | 2016-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6127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10 |
| 發明(設計)人: | 林文嬌;付文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先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2/915 | 分類號: | A61F2/915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何平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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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吸收支架 波圈 連接單元 波峰 波谷 支架 血管 徑向支撐 臨床應用 周向排列 軸向排列 可吸收 體積比 支撐桿 側支 多圈 腐蝕 封閉 吸收 | ||
1.一種可吸收支架,包括可吸收基體,所述基體包括多個沿軸向排列的波圈,相連兩個波圈由連接單元相連,所述波圈包括多個周向排列的波形,所述波形包括波峰、波谷和連接所述波峰與波谷的支撐桿,相鄰的兩個所述波圈與所述連接單元形成封閉的側支單元,其特征在于,單位血管面積的所述基體的體積為[4,40]μm。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的桿寬與壁厚的比值為[1,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的桿寬與壁厚的比值為[1.45,1.8]。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的額定直徑為[1,5]mm時,所述單位血管面積的所述基體的體積為[4,13]μ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的額定直徑為[1,5]mm時,所述單位血管面積的所述基體的體積為[4,7.5]μ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的額定直徑為[5,15]mm時,所述單位血管面積的所述基體的體積為[8,25]μ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的額定直徑為[5,15]mm時,所述單位血管面積的所述基體的體積為[8,15]μ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的額定直徑為[15,40]mm時,所述單位血管面積的所述基體的體積為[11,40]μm。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的額定直徑為[15,40]mm時,所述單位血管面積的所述基體的體積為[11,26]μm。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擴張至額定直徑時,所述支撐桿的節長L為[0.4,9]mm。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的額定直徑為[1,5]mm時,所述支撐桿的節長L為[0.5,0.8]mm。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的額定直徑為[5,15]mm時,所述支撐桿的節長L為[0.9,2.0]mm。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的額定直徑為[15,40]mm時,所述支撐桿的節長L為[1.8,8]mm。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擴張至額定直徑時,所述支撐桿的夾角α為[60°,120°]。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擴張至額定直徑時,所述支撐桿的夾角α為[70°,100°]。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體由切割后的預制件制備得到,所述預制件的壁厚方向和桿寬方向均留有0.025-0.060mm的拋光余量。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體的壁厚為0.02-0.30mm。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可吸收支架,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基體的額定直徑為[1,5]mm時,所述基體的壁厚為[0.03,0.1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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