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機器人無人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261446.5 | 申請日: | 2016-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41911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13 |
| 發明(設計)人: | 劉寶國;尹偉彬;趙志剛;牛小龍;房海云;王秀芬;韓磊;楊昆侖;孫龍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歌爾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U30/299 | 分類號: | B64U30/299;B64U30/293 |
| 代理公司: | 濰坊正信致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55 | 代理人: | 石譽虎 |
| 地址: | 261031 山東省濰***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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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器人 無人機 | ||
1.機器人無人機,包括機器人底盤、機翼升降機構、機翼旋轉機構,機翼護罩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器人底盤上設置有機體,所述機體上設置有機翼護罩機構,所述機體內設置有升降通道,所述升降通道內滑動設置有所述機翼升降機構,所述機翼升降機構上設置有所述機翼旋轉機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通道上設置有導向槽,所述機翼升降機構包括中空的機翼伸出軸,所述機翼伸出軸上設置有與所述導向槽相適配的導向凸臺,所述導向凸臺嵌在所述導向槽中,所述機翼伸出軸的下端通過絲杠螺母與絲杠連接,所述絲杠與設置在所述機器人底盤上的絲杠電機的輸出軸連接,所述機體的下部設置有若干機扇。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器人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槽數量為兩個,且相對平行設置;所述機扇數量為四個,且對稱設置在機體下部。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器人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翼旋轉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機翼伸出軸上端部的機翼舵機和固定在所述機翼伸出軸頂部的齒輪固定家,所述齒輪固定架內的上部旋轉設置有上旋翼齒輪,所述齒輪固定架內的下部固定設有固定斜齒輪,所述齒輪固定架中間設置有旋轉齒輪連接軸,所述旋轉齒輪連接軸中間部位固定連接有齒輪軸,所述齒輪軸的兩端分別連接有一個旋轉齒輪,所述旋轉齒輪的上端和下端分別與所述上旋翼齒輪和固定斜齒輪嚙合,所述旋轉齒輪連接軸的下端穿過所述齒輪固定架的底部與所述機翼舵機的輸出軸連接,所述旋轉齒輪連接軸的上端穿過齒輪固定家的頂部與上旋翼連接軸套連接,所述上旋翼連接軸套下部外周圍套設有下旋翼連接軸套,所述下旋翼連接軸套下端與所述上旋翼齒輪連接,所述下旋翼連接軸套和上旋翼連接軸套上分別安裝有下旋翼機翼盤和上旋翼機翼盤,所述下旋翼機翼盤和所述上旋翼機翼盤內均設置有機翼折疊裝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器人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翼折疊裝置包括機翼折疊電機和折疊齒輪,所述折疊電機連接有蝸桿,所述蝸桿與所述折疊齒輪嚙合,所述折疊齒輪與機翼連接。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機器人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旋翼連接軸套與所述上旋翼連接軸套之間設置有軸承。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器人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機翼護罩機構包括鉸接在所述機體上的機翼護罩,所述機翼護罩通過護罩連桿與所述機翼伸出軸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器人無人機,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機翼伸出軸的圍邊的所述機體頂部還設置有機翼孔和護罩連桿槽孔。
9.如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機器人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器人底盤上還設置有舵機驅動器,所述舵機驅動器的輸出軸上安裝有全向驅動輪。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機器人無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舵機驅動器的數量為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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