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駕駛輔助方法及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189096.6 | 申請日: | 2016-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8240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6 |
| 發明(設計)人: | 唐帥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迪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50/14 | 分類號: | B60W50/14;B60W30/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志霖恒遠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35 | 代理人: | 陳姍姍;郭棟梁 |
| 地址: | 德國因戈***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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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速公路 駕駛 輔助 裝置 方法 車輛 | ||
1.一種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包括:
獲取單元,其配置為在高速公路行駛時獲取車道信息及自身車輛與前方車輛、后方車輛之間的距離信息;
計算單元,與所述獲取單元連接,其配置為計算在預定時間間隔內由所述獲取單元獲取的自身車輛與后方車輛之間的距離的平均值是否小于安全制動距離,如果是,則確定自身車輛處于被尾隨狀態,所述計算單元進一步配置為主動調整自身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距離,以在前方車輛突然制動時為自身車輛與后方車輛預留足夠的制動距離;以及
輸出接口,與所述計算單元連接,其配置為輸出所述計算單元確定的自身車輛處于被尾隨狀態的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其中,所述計算單元主動調整自身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距離包括根據獲取的其它車道的信息自動控制自身車輛的轉向和速度以改變自身車輛的車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其中,所述計算單元主動調整自身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距離包括自動控制自身車輛的速度,以滿足如下條件:Df≥Ds+(Ds-Dr),其中,Df為調整后自身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距離,Ds為自身車輛與前方車輛的安全制動距離,Dr為在所述預定時間間隔內自身車輛與后方車輛之間的距離的平均值。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其中,所述安全制動距離Ds根據預定義的自身車輛的速度與制動距離的對應關系獲得。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其中,所述安全制動距離Ds根據自身車輛的自適應巡航控制系統或者自動緊急剎車系統獲得。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其中,所述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還包括提醒裝置,所述提醒裝置與所述輸出接口連接,用于提醒后方車輛的用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其中,所述提醒裝置通過直接向后方車輛發出視覺信息、聲音信息的方式或者通過網絡通信發送報警信號的方式提醒后方車輛的用戶。
8.根據權利要求1至5和權利要求7中任一項所述的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其中,所述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還包括檢測裝置,所述檢測裝置與所述獲取單元連接,用于在高速公路行駛時檢測車道和自身車輛與前方車輛、后方車輛的距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其中,所述檢測裝置為雷達傳感器、激光傳感器或者圖像傳感器的一種或幾種的組合。
10.一種車輛,其具有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高速公路駕駛輔助裝置。
11.一種高速公路駕駛輔助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檢測在高速公路行駛時的車道及自身車輛與前方車輛、后方車輛的距離;
獲取在高速公路行駛時的車道信息及自身車輛與前方車輛、后方車輛的距離信息;
計算在預定時間間隔內自身車輛與后方車輛之間的距離的平均值是否小于安全制動距離;
如果是,則主動調整自身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距離和/或提醒后方車輛的用戶,以在前方車輛突然制動時為自身車輛與后方車輛預留足夠的制動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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