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全自動折疊代步車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174744.0 | 申請日: | 2016-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279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鄧援超;周楊;張立;董陽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北工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B62K15/00 | 分類號: | B62K15/00;B62K5/01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2104 | 代理人: | 黃行軍 |
| 地址: | 430068 湖***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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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全自動 折疊 代步 | ||
1.一種全自動折疊代步車,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折疊裝置(1)、設置在主折疊裝置(1)前端下部的前輪裝置(3)、豎直設置在前輪裝置(3)上的伸縮桿(4)、設置在主折疊裝置(1)后端下部的后輪裝置(2)、設置在后輪裝置(2)上的輪轂電機(8)、設置在主折疊裝置(1)上端的座板(5)和設置在主折疊裝置(1)后端上部的靠背(6),所述主折疊裝置(1)包括后端與后輪裝置(2)連接的后框架(11)、抵靠在后框架(11)前端上表面的前框架(12)、對稱設置在后框架(11)兩側的連桿折疊機構和驅動連桿折疊機構運動的驅動裝置(16),所述驅動裝置(16)的固定端鉸接在后框架(11)后端中部,所述驅動裝置(16)的伸縮端鉸接在連桿折疊機構前端中部,所述驅動裝置(16)收縮驅動連桿折疊機構展開,所述驅動裝置(16)伸展驅動連桿折疊機構折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動折疊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折疊機構包括下端鉸接在后框架(11)后端的第一連桿(13)、下端鉸接在后框架(11)前端的第二連桿(14)和下端鉸接在后框架(11)前部處于第二連桿(14)后方的第三連桿(15),所述第一連桿(13)和第二連桿(14)的中部交叉鉸接在一起,所述第一連桿(13)和第二連桿(14)的上端處于同一水平面上且分別與座板連桿(19)的兩端鉸接,所述座板連桿(19)上通過座板固定塊(51)設有座板5,所述座板連桿(19)后端設有靠背折疊機構;所述后框架(11)兩側的第三連桿(15)的上端與連接桿(17)鉸接相連,所述連接桿(17)的中部與驅動裝置(16)的伸縮端和第四連桿(18)一端鉸接在一起,所述第四連桿(18)的另一端鉸接在前框架(12)后端中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全自動折疊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背折疊機構包括一端與座板連桿(19)后端鉸接在一起的第五連桿(61)、第六連桿(62),以及鉸接在第六連桿(62)另一端的靠背連桿(63),所述第五連桿(61)的另一端與第二連桿(14)的上端和靠背連桿(63)鉸接在一起,所述靠背連桿(63)上固定設有靠背(6)。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動折疊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框架(12)后端上表面和后框架(11)的前端上表面相互貼合重疊,在連桿折疊機構展開時能夠實現機械互鎖。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動折疊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輪裝置(3)包括橫向設置與前框架(12)前端中部連接的前輪固定座(31)、固定在前輪固定座(31)兩端的前輪(33)和設置在前輪固定座(31)中部的前輪換向連桿(32),所述前輪換向連桿(32)上通過萬向節(9)與伸縮桿(4)的下端相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全自動折疊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桿(4)包括下端通過萬向節(9)設置在前輪裝置(3)上的外桿(41)、下端通過鎖死裝置(43)與外桿(41)上端相連的內桿(42)和設置在內桿(42)上端的操縱桿(44),轉動操縱桿(44)可控制前輪裝置(3)轉向。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自動折疊代步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輪裝置(2)包括設置在后框架(11)后端兩側的后輪固定座(21)、安裝在后輪固定座(21)上的后輪(22)、設置在后輪(22)上的后輪剎車裝置(23),所述后輪(22)通過輪轂電機(8)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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