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自行車飛車自動保護方法及控制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159724.6 | 申請日: | 2016-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41395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9 |
| 發明(設計)人: | 段華;王俊生;劉延海;孫婷婷;劉春亮;曹巖;張小英 | 申請(專利權)人: | 愛瑪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J99/00 | 分類號: | B62J9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胡彬 |
| 地址: | 301600 天津市***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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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自行車 飛車 自動 保護 方法 控制器 | ||
1.一種電動自行車飛車自動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動模式下,監測所述電動自行車的轉把操作信號和電機轉速,如果在設定時長內未接收到轉把操作信號,且所述電機轉速小于或等于設定閾值時,則判定運行狀態為非騎行狀態;
如果所述運行狀態為非騎行狀態,則觸發所述電動自行車進入飛車保護模式,其中,所述飛車保護模式下用戶輸入的轉把操作信號無效;
接收到用戶輸入的飛車保護結束指示時,退出所述飛車保護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電動模式下,監測所述電動自行車的轉把操作信號和電機轉速,如果在設定時長內未接收到轉把操作信號,且所述電機轉速小于或等于設定閾值時,則判定所述運行狀態為非騎行狀態包括:
在未接收到轉把操作信號,且所述電機轉速小于或等于設定閾值時,啟動計時器開始計時;
計時過程中,如果接收到所述電動自行車的轉把操作信號,則重啟所述計時器;
計時過程中,如果所述電機轉速超出設定閾值時,則重啟所述計時器;
在所述計時器的計時值達到設定時長時,判定所述運行狀態為非騎行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定閾值依照實際情況進行設置,可執行范圍為0-100公里每小時。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依照實際情況,設置所述計時器設定時長為3-30秒鐘中的任意數值。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接收到用戶輸入的飛車保護結束指示時,退出所述飛車保護模式包括:
在飛車保護模式下,接收到用戶輸入的剎車信號時,退出所述飛車保護模式。
6.一種電動自行車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狀態監測模塊,用于在電動模式下,監測所述電動自行車的轉把操作信號和電機轉速,如果在設定時長內未接收到轉把操作信號,且所述電機轉速小于或等于設定閾值時,則判定運行狀態為非騎行狀態;
保護模式進入模塊,用于如果所述運行狀態為非騎行狀態,則觸發所述電動自行車進入飛車保護模式,其中,所述飛車保護模式下用戶輸入的轉把操作信號無效;
保護模式退出模塊,用于接收到用戶輸入的飛車保護結束指示時,退出所述飛車保護模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狀態監測模塊包括:
計時單元,用于在未接收到轉把操作信號,且所述電機轉速小于或等于設定閾值時,啟動計時器開始計時;
計時器重啟單元,用于在整車運行狀態判斷過程中,如果接收到所述電動自行車的轉把操作信號,或電機轉速超出設定閾值時,則重啟所述計時器;
時長判斷單元,用于在所述計時器的計時值達到設定時長時,判定所述運行狀態為非騎行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定閾值依照實際情況進行設置,可執行范圍為0-100公里每小時。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任一所述的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計時器設定時長依照實際情況,設置為3-30秒鐘中的任意數值。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模式退出模塊具體用于:
在飛車保護模式下,接收到用戶輸入的剎車信號時,退出所述飛車保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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