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車輛振動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611139726.9 | 申請日: | 2016-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65722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1 |
| 發(fā)明(設計)人: | 歐文·哈雷;延斯·科爾布 | 申請(專利權)人: | 格拉默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2/50 | 分類號: | B60N2/50;B62D33/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huán)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 |
| 地址: | 德國安貝格喬治-***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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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振動 裝置 | ||
1.一種用于車座或車廂的車輛振動裝置,包括下部和相對于所述下部通過減振裝置彈性安裝的上部,所述上部通過至少一個樞軸安裝件懸置安裝在所述下部上,其中第一樞軸安裝件包括至少一個第一杠桿,所述第一杠桿的第一端通過第一樞軸附接到所述下部,且其第二端通過第二樞軸附接到所述上部,所述第二端在垂直方向上位于所述第一端的下方,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的至少一個尺寸和/或所述下部的至少一個尺寸可通過調節(jié)裝置進行變化,以便改變所述第一杠桿的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樞軸安裝件包括至少一個第二杠桿,所述第二杠桿的第一端通過第三樞軸布置在所述下部上,且其第二端通過第四樞軸布置在所述上部上,所述第二端在垂直方向上位于所述第一端的下方。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振動裝置包括至少一個第二樞軸安裝件,并且所述下部和所述上部可以通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樞軸安裝件和至少一個第二樞軸安裝件互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尺寸為從長度和寬度中選擇的至少一個。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裝置可布置在所述上部或所述下部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提供有兩個調節(jié)裝置,在所述下部和所述上部上分別布置一個調節(jié)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延伸件,所述第一杠桿的所述第一端或第二端固定到其上。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延伸件,所述第一杠桿的所述第一端或第二端固定到其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jié)裝置包括至少兩個延伸件,所述兩個延伸件可在空間方向上相對布置,并且所述第一杠桿的所述第一端或第二端可布置在第一延伸件上,以及所述第二杠桿的所述第一端或第二端可布置在第二延伸件上。
10.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車輛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調節(jié)裝置啟動時,所述延伸件在空間方向上是可移位的。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調節(jié)裝置啟動時,所述延伸件在空間方向上是可移位的。
12.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車輛振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件可通過支軸和/或氣動缸或液壓缸來驅動,所述延伸件可通過滑動軸承和/或滾動軸承來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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