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機動車門鎖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122950.7 | 申請日: | 2016-1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93956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10 |
| 發明(設計)人: | 劉翔飛;劉玉會;楊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開開特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B77/04 | 分類號: | E05B77/04;E05B77/26;E05B8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殷玲;吳鵬 |
| 地址: | 德國海***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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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安全元件 驅動單元 機動車門鎖 保險位置 彈性元件 鎖定 穩定位置 轉動鎖 鎖爪 致動 配備 移動 | ||
本發明涉及一種配備有鎖定機構的機動車門鎖,該鎖定機構基本上包括轉動鎖叉和鎖爪,并且具有安全元件(3)。此外,為安全元件(3)提供驅動單元(5,6,7),該驅動單元至少將安全元件(3)移動到一個保險位置和一個非保險位置。安全元件(3)借助于彈性元件(15)保持在兩個穩定位置。根據本發明,彈性元件(15)構造成安全元件(3)的致動孔(10)的部件,其允許驅動單元(5,6,7)的相對運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鎖定機構的機動車門鎖,該鎖定機構基本上由轉動鎖叉和鎖爪組成,還具有至少一個安全元件和用于安全元件的驅動單元,該驅動單元將安全元件移入至少一個保險位置和一個非保險位置,其中所述安全元件借助于彈性元件保持在兩個所述穩定位置中。
背景技術
存在具有至少一個安全元件的機動車門鎖的許多已知設計。例如,安全元件通常可以是鎖定元件或者也可以是中間鎖定元件,如在根據DE 195 30 726 A1和US 5 802 894A的現有技術中所描述的。在這種情況下,驅動單元處于鎖定驅動單元或中央鎖定驅動單元的形式。然而,此外,安全元件也可以是防盜系統或防盜元件的形式。此時,驅動單元是防盜驅動單元。
最后,通常為兒童鎖元件或兒童鎖形式的安全元件在涉及機動車門鎖的現有技術中也是已知的。在這種情況下,驅動單元是兒童鎖驅動單元。根據DE 195 30 726 A1或相應的US 5 802 894 A所引用的現有技術描述了包括所有這些安全元件的中央鎖定系統。這意味著,已知的機動車門鎖系統和相關的機動車門鎖不僅配備有鎖定裝置,而且還配備有防盜系統和最后的兒童鎖。
在這種情況下,通常“鎖定”功能位置對應于當施加負載時外部致動桿鏈無效的位置。另一方面,內部致動桿鏈保持有效。然而,當機動車門鎖處于“解鎖”位置時,外部致動桿鏈關閉,并且內部致動桿鏈和相關聯的機動車門可被打開。
在“防盜系統開啟”功能位置,通常不僅外部致動桿鏈而且內部致動桿鏈被中斷。因此,即使窗戶損壞,相關的機動車門也不能被打開。在“防盜系統關閉”功能位置,如果車輛門鎖處于“鎖定”位置,至少內部致動桿鏈處于活動狀態。解鎖位置再次對應于外部致動桿鏈和內部致動桿鏈都閉合的位置,從而允許鎖定機構打開。
“兒童鎖開啟”功能位置通常僅用在相關機動車輛的后側門上。事實上,“兒童鎖開啟”位置對應于所述后側門不能從內部打開的位置,這意味著內部致動桿鏈被中斷。這在無論機動車門鎖處于“解鎖”或“鎖定”位置的情況都適用。另一方面,當兒童鎖定裝置處于“兒童鎖關閉”位置時,所討論的后側門可以打開。公知的是,關于這一點參考前面引用的DE195 30 726 A1和US 5 802 894A,其描述了這些功能。
在根據DE 20 2011 005 086 U1和相應的US 2014/0091580 A1的現有技術的種類定義中,描述了一種關閉系統,其實現或可以實現中央鎖定、防盜或甚至兒童鎖系統的功能。已知的關閉系統具有至少一個桿或一個安全元件以及用于桿的位置保護/保險單元。位置保護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彈性元件并且設置成限定桿的至少一個穩定位置。為了保證功能安全性,彈性元件在孔的區域中穿過桿。孔允許桿在預定擺動角度范圍內相對于彈性元件執行擺動。
為此目的,詳細地,桿中的孔配備有用于彈性元件的兩個支承表面,這兩個支承表面基本上彼此相對并且彼此間隔開地布置。彈性元件是線性伸長的并且確保建立桿的兩個穩定位置。這兩個位置對應于保險位置和非保險位置。根據DE 20 2011 005 086 U1和相應的US 2014/0091580 A1的現有技術已經證明是一般有效的。然而,用于安全元件的這種驅動單元的基本問題是存在并且觀察到相對較大的質量來回移動。實際上,系統通常以這樣的方式操作,使得驅動單元經由輸出軸作用在蝸輪上,并且蝸輪進而撞擊安全元件。除了蝸輪以及安全元件的相對較大的質量之外,觀察并調節馬達的輕微制動效果,使得例如在電機故障時可以手動地移動安全元件。上述的總體結果或可能的總體結果是,例如,在碰撞的情況下并且當力作用在機動車門鎖上時,安全元件通過作用在其上的力從其保險位置移動到非保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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