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業務對象分配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11118477.5 | 申請日: | 2016-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003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4-26 |
| 發明(設計)人: | 井然 | 申請(專利權)人: | 泰康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72003 | 代理人: | 李昕巍,鄭特強 |
| 地址: | 100031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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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業務 對象 分配 方法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計算機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業務對象分配方法及業務對象分配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有多家分公司開展了電銷業務,每家分公司分配撥打若干個城市的客戶。這多家分公司的撥打數據分布于多個不同的數據庫和各自不同的電銷系統中。撥打數據是由總公司數據崗按照分公司和城市的區分導入到各分公司的電銷系統。要進行分公司和城市的區分投放的原因在于,同地域人員進行銷售成功率更高,成單后客戶享受本城市的服務較異地更快捷,而且能夠避免各分公司相互交叉搶客戶。
現有的技術方案為:數據崗的業務人員將待撥打數據按照投放分公司以及城市進行分類,然后將分類后的待撥打數據投放入對應的分公司的電銷系統中。再由分公司數據崗使用系統功能分發給負責不同城市撥打的坐席。但是,隨著電銷業務規模的增長出現了以下問題:一、隨著移動互聯的發展,移動互聯應用一般通過贈險或保費測算進行獲客,要求一般要求填入手機號碼等必要信息,信息少而精,如果強制要求客戶填入所在城市,會大大減少獲客量,但網絡客戶遍布全國;另外,移動互聯還有更高的數據新鮮度,獲客后,如果坐席的與之聯系的時間超過兩天會大大降低數據新鮮度。通常來講一個活動獲客的十萬人清單,存在百個以上不同城市,依靠人力拆分后,在導入相應的電銷系統,基本上是純靠人力很難完成的,即使能夠拆分完,數據新鮮度也大大降低。移動互聯的發展對目前這種模式無疑是致命的打擊。二、撥打城市的擴充,分公司的市場不斷在拓展,每個分公司城市都要單獨導入,多增加一個撥打城市就意味著要多給一個城市提供數據。三、人為不可控因素,由于人工發放,選擇分公司和城市,不可避免的會產生發錯數據的情況;或者原始數據提供的城市本身就有誤。四、隨著撥打數據需求量的增大,總公司數據崗上班時間直接向電銷系統中導入數據,坐席會感覺到系統卡頓。
因此,有必要研究一種業務對象分配方法及業務對象分配裝置。
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背景技術部分公開的信息僅用于加強對本公開的背景的理解,因此可以包括不構成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現有技術的信息。
發明內容
本公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業務對象分配方法及業務對象分配裝置,進而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由于相關技術的限制和缺陷而導致的一個或者多個問題。
根據本公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業務對象分配方法,該業務對象分配方法包括:
獲取待聯系業務對象的電話號碼的地域區別號段;
根據所述地域區別號段確定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所在地理位置;
獲取業務覆蓋區域與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所在的所述地理位置相匹配的業務主體作為第一目標業務主體;以及
將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分配給所述第一目標業務主體以使所述第一目標業務主體聯系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
在本公開的一種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業務對象分配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的電話號碼查詢是否存在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的歷史聯系記錄;
在存在歷史聯系記錄時,將所述歷史聯系記錄中記錄的業務主體作為第二目標業務主體;
將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分配給所述第二目標業務主體以使所述第二目標業務主體聯系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
在本公開的一種示例性實施例中,將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分配給所述第一目標業務主體以使所述第一目標業務主體聯系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包括:
將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的業務對象信息按照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的地理位置以及所要分配的第一目標業務主體進行分組儲存;
在一預設時間將所述業務對象信息分組發送至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所要分配的所述第一目標業務主體。
在本公開的一種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業務對象分配方法還包括:
在未獲取到業務覆蓋區域與待聯系業務對象所在的地理位置相匹配的業務主體時,存儲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的業務對象信息及其地理位置信息。
在本公開的一種示例性實施例中,獲取業務覆蓋區域與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所在的所述地理位置相匹配的業務主體作為第一目標業務主體,包括:
獲取所述業務主體的業務覆蓋區域的國標行政區域代碼;
獲取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所在的地理位置的國標行政區域代碼;
獲取所述業務覆蓋區域的國標行政區域代碼與所述待聯系業務對象所在的所述地理位置的國標行政區域代碼相匹配的業務主體作為第一目標業務主體。
在本公開的一種示例性實施例中,所述電話號碼為手機號碼,所述地域區別號段為手機號碼的前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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