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時間聚合的停靠點確定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110314.2 | 申請日: | 2016-1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7698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04 |
| 發明(設計)人: | 梁利剛;李旭陽;肖贊;張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中交興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6/23 | 分類號: | G06F16/23;G06F16/2458;G06F16/9537;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胡彬 |
| 地址: | 100191 北京市大興***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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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時間 聚合 停靠 確定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基于時間聚合的停靠點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遍歷車輛的軌跡數據,確定所述軌跡點數據對應的運行行為、停靠行為和缺失行為;
確定所述運行行為中包含的運靠行為,所述停靠行為中包含的休靠行為和運靠行為,以及所述缺失行為中包含的缺失休靠行為和缺失運靠行為;
合并時序關系相鄰的不同停靠行為,并依據合并后的停靠行為的時間間隔確定合并后的停靠行為的類型;
依據任一天的軌跡起點和該軌跡起點的前一軌跡點構建跨日軌跡段;
若所述跨日軌跡段的起點和終點在對應的當日軌跡內均不是停靠點,且滿足如下任一種條件: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且所述跨日軌跡段的直線距離小于第二距離閾值;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一時間間隔閾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以及平均速度小于第三平均速度閾值;以及,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二時間間隔閾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一時間間隔閾值,所述跨日軌跡段的直線距離小于第一距離閾值,則確定所述跨日軌跡段屬于停靠行為,并將所述跨日軌跡段確定為跨日停靠集合;
若所述跨日軌跡段的起點和/或終點在對應的當日軌跡內是停靠點,滿足如下任一種條件: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且所述跨日軌跡段的直線距離小于第二距離閾值;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一時間間隔閾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以及平均速度小于第三平均速度閾值;以及,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二時間間隔閾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一時間間隔閾值,所述跨日軌跡段的直線距離小于第一距離閾值,則確定所述跨日軌跡段屬于停靠行為,并將所述跨日軌跡段與所述跨日軌跡段的起點和/或終點所屬的停靠點集合合并形成跨日停靠集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遍歷車輛的軌跡數據,確定所述軌跡點數據對應的運行行為、停靠行為和缺失行為,包括:
遍歷車輛的軌跡數據中包含的每一軌跡段,其中所述軌跡數據中相鄰兩軌跡點構成一軌跡段;
若任一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一時間間隔閾值,則確定該軌跡段為缺失行為;
若任一軌跡段的平均速度小于第一平均速度閾值,則確定該軌跡段為停靠行為;
若任一軌跡段的平均速度大于或等于第一平均速度閾值,則確定該軌跡段為運行行為;
合并行為類型相同的相鄰軌跡段。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確定所述運行行為中包含的運靠行為,所述停靠行為中包含的休靠行為和運靠行為,以及所述缺失行為中包含的缺失休靠行為和缺失運靠行為,包括:
若任一運行行為滿足如下條件:首軌跡點與尾軌跡點之間的平均速度小于第一平均速度閾值,首軌跡點與尾軌跡點之間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二時間間隔閾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一時間間隔閾值,以及,首尾累加距離小于首尾直線距離的2倍或者平均速度小于第二平均速度閾值,則確定該運行行為屬于運靠行為;
若任一停靠行為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則確定該停靠行為屬于休靠行為,若任一停靠行為的時間間隔小于或等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且大于第一時間間隔閾值,則確定該停靠行為屬于運靠行為;
若任一缺失行為的平均速度小于第三平均速度閾值且時間間隔大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則確定該缺失行為屬于缺失休靠行為,若任一缺失行為的平均速度小于第三平均速度閾值且時間間隔小于或等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則確定該缺失行為屬于缺失運靠行為。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據時序關系對停靠行為進行合并,并更新合并后的停靠行為的停靠類型,還包括:
若任一行為相鄰的前停靠行為,與該行為相鄰的后停靠行為的停靠類型相同,該行為的直接距離小于第一距離閾值,以及所述前停靠行為和/或所述后停靠行為的停靠時間長度大于停靠時間閾值,則將所述前停靠行為、該行為以及所述后停靠行為合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據任一天的軌跡起點和該軌跡起點的前一軌跡點構建跨日軌跡段之后,還包括:
依據所述跨日軌跡段的跨日天數,切分所述跨日停靠集合,并依據切換結果更新對應的每天的停靠集合。
6.一種基于時間聚合的停靠點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行為確定模塊,用于遍歷車輛的軌跡數據,確定所述軌跡點數據對應的運行行為、停靠行為和缺失行為;
第二行為確定模塊,用于確定所述運行行為中包含的運靠行為,所述停靠行為中包含的休靠行為和運靠行為,以及所述缺失行為中包含的缺失休靠行為和缺失運靠行為;
合并模塊,用于合并時序關系相鄰的不同停靠行為,并依據合并后的停靠行為的時間間隔確定合并后的停靠行為的類型;
軌跡段構建模塊,用于依據任一天的軌跡起點和該軌跡起點的前一軌跡點構建跨日軌跡段;
第一停靠集合確定模塊,用于若所述跨日軌跡段的起點和終點在對應的當日軌跡內均不是停靠點,且滿足如下任一種條件: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且所述跨日軌跡段的直線距離小于第二距離閾值;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一時間間隔閾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以及平均速度小于第三平均速度閾值;以及,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二時間間隔閾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一時間間隔閾值,所述跨日軌跡段的直線距離小于第一距離閾值,則確定所述跨日軌跡段屬于停靠行為,并將所述跨日軌跡段確定為跨日停靠集合;
第二停靠集合確定模塊,用于若所述跨日軌跡段的起點和/或終點在對應的當日軌跡內是停靠點,滿足如下任一種條件: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且所述跨日軌跡段的直線距離小于第二距離閾值;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一時間間隔閾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三時間間隔閾值,以及平均速度小于第三平均速度閾值;以及,所述跨日軌跡段的時間間隔大于第二時間間隔閾值且小于或等于第一時間間隔閾值,所述跨日軌跡段的直線距離小于第一距離閾值,則確定所述跨日軌跡段屬于停靠行為,并將所述跨日軌跡段與所述跨日軌跡段的起點和/或終點所屬的停靠點集合合并形成跨日停靠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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