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混合動力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100296.X | 申請日: | 2016-1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6579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17 | 
| 發明(設計)人: | 鉾井耕司;吉原康二;山本幸治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10/06 | 分類號: | B60W10/06;B60W10/08;B60W30/182;B60W20/00;B60K6/365 | 
| 代理公司: | 11219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沈同全;車文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合 動力 車輛 | ||
1.一種混合動力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動機;
第一馬達;
行星齒輪組,所述行星齒輪組包括至少一個行星齒輪,所述至少一個行星齒輪的旋轉元件的至少一部分被連接到所述發動機、所述第一馬達和驅動軸,使得所述第一馬達、所述發動機和所述驅動軸被以這種順序布置在列線圖中,所述驅動軸被聯接到車軸;
第二馬達,所述第二馬達被機械地聯接到所述驅動軸;
旋轉限制機構,所述旋轉限制機構被構造成限制所述發動機的旋轉;
電池,所述電池被構造成與所述第一馬達及所述第二馬達交換電力;以及
電子控制單元,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構造成:
(i)以包括混合動力驅動模式和電動驅動模式的多個驅動模式中的任一個驅動模式控制所述發動機、所述第一馬達和所述第二馬達,以便通過使用所述驅動軸響應于加速器操作量而要求的要求扭矩來使所述混合動力車輛行駛,所述混合動力驅動模式是在使所述發動機置于旋轉狀態以使所述發動機運轉的同時所述混合動力車輛行駛的模式,并且所述電動驅動模式是在使所述發動機置于旋轉停止狀態以使所述發動機不運轉的同時所述混合動力車輛通過使用來自至少所述第二馬達的扭矩來行駛的模式,
(ii)當所述要求扭矩小于或等于選擇閾值時,在所述電動驅動模式中選擇單驅動模式,并且當所述要求扭矩大于所述選擇閾值時,在所述電動驅動模式中選擇雙驅動模式,其中所述選擇閾值小于或等于在所述單驅動模式中能輸出至所述驅動軸的第一最大扭矩,所述單驅動模式是所述混合動力車輛通過使用來自僅僅所述第二馬達的扭矩來行駛的模式,并且所述雙驅動模式是所述混合動力車輛通過使用來自所述第一馬達和所述第二馬達的扭矩來行駛的模式,
(iii)控制所述混合動力車輛,以便當在所述電動驅動模式中所述要求扭矩變成大于起動閾值時,通過使用來自所述第一馬達的扭矩來啟動待被起動的所述發動機,并且
(iv)當作為所述加速器操作量的每單位時間的增加量的加速器操作速度大于預定速度時,將所述起動閾值設定成小于或等于所述選擇閾值的值,所述預定速度被設定成當所述電池的輸出限值小時比所述電池的輸出限值大時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構造成:當所述加速器操作速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預定速度時,將所述起動閾值設定成比所述選擇閾值大的值。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子控制單元被構造成:當所述加速器操作速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預定速度時,將所述起動閾值設定成大于在所述雙驅動模式中被輸出至所述驅動軸的第二最大扭矩的值。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未經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100296.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