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柑橘類水果的果皮剝離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097563.2 | 申請日: | 2016-1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723137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05 |
| 發明(設計)人: | 張海鷹;靳廣生;張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富聚勝達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N7/00 | 分類號: | A23N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深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57 | 代理人: | 徐炫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龍華***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柑橘 水果 果皮 剝離 設備 | ||
1.一種用于柑橘類水果的果皮剝離設備,包括:
第一切割機構,用于對柑橘頂端果皮進行切割和剝離;
第二切割機構,用于對柑橘側端果皮進行切割;
翻皮機構,用于對經過所述第二切割機構切割后的所述柑橘的側端果皮進行吸附和剝離;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切割機構和所述第二切割機構同時分別對柑橘頂部果皮和側端果皮進行切割,所述第一切割機構包括第一吸盤和環形鋸齒刀,所述環形鋸齒刀套設于所述第一吸盤外,所述第一吸盤由吸盤氣缸驅動適于作上下往復直線運動,所述環形鋸齒刀由環刀氣缸驅動適于作直線往復運動,所述第二切割機構由至少三個徑向設置的弧形鋸齒刀組成,所述弧形鋸齒刀由滑臺氣缸驅動適于作徑向直線往復運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鋸齒刀內壁設有限位環。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鋸齒刀比所述限位環超出2毫米。
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切割機構由四個徑向設置的弧形鋸齒刀組成。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鋸齒刀包括弧形鋸齒刀片和弧形限位板。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限位板設于所述弧形鋸齒刀片兩側。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鋸齒刀片超出所述弧形限位板2毫米。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翻皮機構、所述第一切割機構和所述第二切割機構工作同步進行。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翻皮機構包括四個與所述第二切割機構交錯徑向設置的吸盤機構,所述吸盤機構在滑臺氣缸的驅動下適于作徑向直線往復運動。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設備,其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盤機構包括第二吸盤、固定支架和翻轉氣缸,所述固定支架與所述滑臺氣缸固定連接,所述第二吸盤中部與所述固定支架鉸接,所述翻轉氣缸裝于所述固定支架上與所述第二吸盤尾部鉸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市富聚勝達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深圳市富聚勝達科技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1097563.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