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方法、裝置及混合動力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091153.7 | 申請日: | 2016-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2816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7 |
| 發明(設計)人: | 嚴洪江;邱巍;汪中;劉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3/00 | 分類號: | B60L3/00;B60L3/04;B60L58/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遠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04 | 代理人: | 魏曉波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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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合 動力 汽車 供電 控制 方法 裝置 | ||
1.一種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當電池管理系統通信失效時,基于所述汽車的當前能量需求確定功率值;根據所述功率值,控制發電機組經由電池為所述汽車提供功率,所述電池管理系統與所述電池耦接;
所述方法還包括:當電池管理系統通信失效時,控制所述汽車從常規模式切換至限功率模式;
其中,所述汽車的當前能量需求為限功率模式下的能量需求,在同等條件下,所述限功率模式下的能量需求低于所述常規模式下的能量需求;
所述限功率模式包括對所述汽車的車速、附件開啟狀態的限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的當前能量需求包括所述汽車的驅動功率和/或電氣負載功率。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驅動功率值與油門開度和車速具有對應關系,所述油門開度越大,所述車速越高,所述驅動功率值越高。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汽車的當前能量需求確定功率值包括:
基于驅動功率值與電氣負載功率值的求和得到所述功率值。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通過所述電池管理系統檢測所述電池的剩余電量;
如果所述剩余電量處于預設電量閾值范圍以外,那么控制斷開所述電池與所述發電機組的電連接,以使所述汽車斷電。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通過所述電池管理系統檢測所述電池的充電功率以及放電功率;
如果所述電池的充電功率或放電功率超過預設功率,并且持續時長超出預設時長,控制斷開所述電池與所述發電機組的電連接,以使所述汽車斷電。
7.一種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確定模塊,適于當電池管理系統通信失效時,基于所述汽車的當前能量需求確定功率值;
第一控制模塊,適于根據所述功率值,控制發電機組經由電池為所述汽車提供功率,所述電池管理系統與所述電池耦接;
所述裝置還包括:
限功率模式切換模塊,適于當電池管理系統通信失效時,控制所述汽車從常規模式切換至限功率模式;
其中,所述汽車的當前能量需求為限功率模式下的能量需求,在同等條件下,所述限功率模式下的能量需求低于所述常規模式下的能量需求;
所述限功率模式包括對所述汽車的車速、附件開啟狀態的限制。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的當前能量需求包括所述汽車的驅動功率和/或電氣負載功率。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驅動功率值與油門開度和車速具有對應關系,所述油門開度越大,所述車速越高,所述驅動功率值越高。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確定模塊包括:
第一計算子模塊,適于基于驅動功率值與電氣負載功率值的求和得到所述功率值。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混合動力汽車的供電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檢測模塊,適于通過所述電池管理系統檢測所述電池的剩余電量;
第二控制模塊,適于當所述剩余電量處于預設電量閾值范圍以外時,控制斷開所述電池與所述發電機組的電連接以使所述汽車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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