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為電動車輛充電的設備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036744.4 | 申請日: | 2016-1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4553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11 |
| 發明(設計)人: | 鄭明善;李英宗;趙顯容;金明植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起亞自動車株式會社;裕羅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8B7/02 | 分類號: | B08B7/02;B60L53/60;B60L53/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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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動 車輛 充電 設備 方法 | ||
1.一種用于控制車輛和充電裝置之間的接合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嘗試發現充電裝置;
當發現所述充電裝置時,識別存儲在所述車輛中的充電設備的目錄上的所發現的充電裝置;
根據所存儲的充電設備的目錄確定所發現的充電裝置的充電歷史計數;
當所發現的充電裝置的所述充電歷史計數大于或等于預先確定的數時,與所發現的充電裝置執行充電操作;以及
當所發現的充電裝置的所述充電歷史計數小于所述預先確定的數時,針對所發現的充電裝置執行信號水平衰減特性程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執行所述信號水平衰減特性程序的步驟包括:
發送衰減請求信號;
接收一個或多個衰減響應信號;
對應于所接收的衰減響應信號,在緩沖器表格中存儲至少一個第一充電裝置的衰減值;
基于所接收的衰減響應信號,與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充電裝置中具有最低衰減值的充電裝置執行所述充電操作;以及
在充電操作完成之后,在充電設備的所述目錄中存儲關于用于所述充電操作的所述充電裝置的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執行所述信號水平衰減特性程序的步驟進一步包括:
從至少一個充電裝置請求所述衰減響應信號的值;
在預先確定的時間期間從至少一個充電裝置接收所述衰減響應信號的值;以及
對應于所接收的衰減響應信號的值在所述緩沖器表格中存儲至少一個第二充電裝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進一步包括以下步驟:
當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充電裝置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充電裝置相同時,在所述緩沖器表格中的相同位置處重疊關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充電裝置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充電裝置兩者的信息;以及
當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充電裝置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充電裝置不同時,在所述緩沖器表格中的不同位置處存儲關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充電裝置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充電裝置兩者的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發送所述衰減請求信號的步驟包括:
以至少三次廣播開始衰減信號;以及
重復傳輸衰減檢查信號。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充電設備的目錄中存儲關于所述充電裝置的信息的步驟包括:
存儲所述充電裝置的最近衰減平均值;以及
增加所述充電裝置的充電歷史計數。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以所發現的充電裝置執行充電操作的步驟包括:
測量所發現的充電裝置的信號水平衰減;
當所述測量的信號水平衰減在預先定義的可允許范圍內時,繼續進行所述充電操作;以及
當所述測量的信號水平衰減在預先定義的可允許范圍外時,停止充電操作。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繼續進行所述充電操作的步驟包括:
與所發現的充電裝置進行所述充電操作;
將所述測量的信號水平衰減與存儲在充電設備的所述目錄中的衰減平均值比較;以及
當在所述測量的信號水平衰減和所述存儲的衰減平均值之間的差在預先確定的范圍外時,對應于所述充電操作,提供檢查或維護通信電纜的請求到所述車輛和用于所述充電操作的所述充電裝置的至少一個。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充電設備的目錄包括所發現的充電裝置的媒體訪問控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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