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定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1030079.8 | 申請日: | 2016-1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84941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5 |
| 發明(設計)人: | M.埃施托爾夫;L.烏姆蘭德;P.呂克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眾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K1/18 | 分類號: | H02K1/18;H02K5/2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萬欣;宣力偉 |
| 地址: | 德國沃***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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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定子 裝置 | ||
1.一種用于電機的定子裝置(10),該定子裝置具有:定子(11),用于容納定子(11)的定子支架(12),以及用于容納定子支架(12)的殼體(13),其特征在于,定子支架(12)在兩個軸向端部(E1、E2)上在長度方面超過定子(11),其中,定子支架(12)的兩個軸向端部(E1、E2)被實施成用于與殼體(13)連接,其中所述定子支架(12)實施成薄片正圓柱體,其中來自所述定子(11)的振動通過所述薄片正圓柱體被彈性吸收,且其中所述定子支架(12)的在軸向方向上超過所述定子(11)的兩個軸向端部(E1、E2)用作將所述定子支架(12)彈性連接至所述殼體(13),以實現在所述定子(11)與所述殼體(13)之間的聲音去耦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定子支架(12)被構建成薄壁圓柱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殼體(13)被構建成薄壁圓柱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定子支架(12)被實施成正圓柱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定子支架(12)的至少一個軸向端部(E1、E2)與殼體(13)通過夾緊、通過粘接和/或收縮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在定子支架(12)與殼體(13)之間設置有用于冷卻劑的空腔(14)。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定子支架(12)至少在一個軸向端部(E1、E2)上具有至少一個消聲元件(15),從而減少噪音從定子(11)至殼體(13)的傳播。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定子支架(12)至少在一個軸向端部(E1、E2)上具有多個消聲元件(15)。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消聲元件(15)被布置在定子支架(12)至殼體(13)的連接點(V1、V2)與定子(11)的端部(S1、S2)之間。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消聲元件(15)被布置在定子支架(12)至殼體(13)的連接點(V1、V2)與定子(11)的端部(S1、S2)之間。
11.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定子支架(12)相比于定子支架(12)的直徑被構建成薄壁圓柱體。
12.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定子支架(12)由鋼或鋁制造。
1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定子支架(12)通過深拉、擠壓或輾壓制造。
1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殼體(13)相比于殼體(13)的直徑被構建成薄壁圓柱體。
1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殼體(13)由鋁制成。
1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定子支架(12)被實施成僅僅是正圓柱體。
1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定子裝置(10),其特征在于,定子支架(12)具有至少一個凸緣件(17),該凸緣件用于連接定子支架(12)與殼體(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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