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伸縮槳臂組件及無人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999160.0 | 申請日: | 2016-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37951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31 |
| 發明(設計)人: | 羅東東;蘇文兵;呂航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C1/30 | 分類號: | B64C1/30;B64C27/0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隆天聯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劉抗美;馬凱華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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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伸縮 組件 無人機 | ||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無人機及可伸縮槳臂組件。一種無人機包括機身及可伸縮槳臂組件。可伸縮槳臂組件設于機身的外側。可伸縮槳臂組件包括第一槳臂、第二槳臂、齒輪以及齒條。第一槳臂與齒輪固定連接,第二槳臂與齒條固定連接。齒輪與齒條嚙合,當齒輪轉動時,通過齒條使第二槳臂相對于第一槳臂伸縮。上述無人機可以根據使用需求,調配槳臂的長度,匹配不同規格的螺旋槳,以形成不同的力效以滿足不同的應用需求。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無人機領域,特別是一種可伸縮槳臂組件及無人機。
背景技術
目前,無人機的槳臂多數是固定的,導致無人機的體積大、便攜性差。并且,在實際運行時,無人機的槳葉為固定規格尺寸,則槳葉的槳距是不可調整的。當需要重載運行時或者對續航要求較高時,則會由于槳葉規格不夠而造成運行功耗過大,影響無人機的性能。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槳臂能夠伸縮,可以根據需求調整槳距的可伸縮槳臂組件及無人機。
一種可伸縮槳臂組件,包括第一槳臂、第二槳臂、齒輪123以及齒條124,所述第一槳臂與所述齒輪123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槳臂與所述齒條124固定連接;
所述齒輪123與所述齒條124嚙合,當所述齒輪123轉動時,通過所述齒條124使所述第二槳臂相對于所述第一槳臂伸縮。
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槳臂及所述第二槳臂均為中空結構,所述齒輪123固定于所述第一槳臂內側,所述齒條124固定于所述第二槳臂內側,所述第一槳臂與所述第二槳臂嵌套設置。
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還包括驅動電機19,所述驅動電機19的轉動部分與所述齒輪123固定連接,所述驅動電機19的固定部分與所述第一槳臂固定連接。
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二槳臂靠近所述第一槳臂的一端開設有避讓槽125,所述避讓槽125用于防止所述第二槳臂與所述驅動電機碰撞。
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驅動電機的個數為至少一個。
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還包括卷線機構18,所述卷線機構18用于收容動力電機16與下述任一設備之間的導線:
第一PCB板,第一電源;
其中,所述動力電機16用于驅動螺旋槳17的轉動。
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卷線機構18固定設于所述第一槳臂內側或所述第二槳臂內側。
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當所述驅動電機19固定設于伸縮槳臂122內時,所述卷線機構18還用于收容驅動電機19與下述任一設備之間的導線:
第二PCB板,第二電源。
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槳臂為固定槳臂121,所述固定槳臂121與機身11固定連接;
所述第二槳臂為伸縮槳臂122,所述伸縮槳臂122與用于驅動螺旋槳17轉動的動力電機16連接。
在其中一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二槳臂為固定槳臂121,所述固定槳臂121與機身11固定連接;
所述第一槳臂為伸縮槳臂122,所述伸縮槳臂122與用于驅動螺旋槳17轉動的動力電機16連接。
一種無人機,包括機身11及上述可伸縮槳臂組件,所述可伸縮槳臂組件設于所述機身11的外側。
在上述可伸縮槳臂組件中,固定槳臂與伸縮槳臂通過齒輪齒條進行驅動連接,通過轉動齒輪,使齒條在齒輪的驅動下運動。因此,齒輪正轉和反轉,齒條相對前進或后退,從而帶動伸縮槳臂與固定槳臂之間相互靠近或遠離。因此,上述可伸縮槳臂組件的槳臂長度可以通過齒輪齒條進行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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