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藥物的經皮遞送和全身性遞送的納米粒子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945447.5 | 申請日: | 2012-0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288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11 |
| 發明(設計)人: | S·貝妮塔;塔赫爾·納賽爾;努爾·卡拉;阿米特·巴迪希 | 申請(專利權)人: | 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伊森姆研究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8/85 | 分類號: | A61K8/85;A61K8/11;A61Q19/00;A61K9/51;A61K47/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62 | 代理人: | 胡秋玲,鄭霞 |
| 地址: | 以色列***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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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藥物 遞送 全身 納米 粒子 | ||
1.一種具有至多500nm的平均直徑的聚(乳酸乙醇)酸(PLGA)納米粒子,所述PLGA具有在2,000和20,000Da之間的平均分子量,其中所述納米粒子與選自與所述納米粒子的表面共軛或締合的親水性治療劑和被包含在所述納米粒子內的親脂性治療劑的至少一種劑締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粒子,其中所述PLGA具有在2,000和10,000Da之間的平均分子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粒子,其中所述PLGA具有在2,000和7,000Da之間的平均分子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粒子,其中所述PLGA具有在2,000和5,000Da之間的平均分子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粒子,其中所述PLGA具有在4,000和20,000Da之間、或在4,000和10,000Da之間、或在4,000和5,000Da之間的平均分子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納米粒子,其中所述PLGA具有約2,000、約4,500、約5,000、約7,000、或約10,000Da的平均分子量。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納米粒子,其中所述PLGA聚合物是聚乳酸(PLA)和聚乙醇酸(PGA)的共聚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納米粒子,其中所述共聚物選自嵌段共聚物、無規共聚物和接枝共聚物。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納米粒子,其中所述共聚物是無規共聚物。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納米粒子,其中PLA和PGA中的每一種的平均分子量,獨立于另一種地,在2,000和20,000Da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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