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937414.6 | 申請日: | 2016-10-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3174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8 |
| 發明(設計)人: | 李哲雨;金成大;金孝植;廉起虎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D43/00 | 分類號: | B62D43/00;B62D4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馬云超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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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安裝 備用 輪胎 防盜 結構 | ||
1.一種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包括:支架支撐托架、托架以及支架;備用輪胎安裝于該支架支撐托架;所述托架安裝于車輛的底面并且支撐備用輪胎;所述支架纏繞或松開安裝于支架支撐托架上的線纜,以使備用輪胎向上和向下移動,所述支架進一步包括:
支架殼體,其包括形成有通孔的上表面和形成有突出孔的下表面;
軸螺栓,其能夠旋轉地安裝于支架殼體,并且適用于通過旋轉而纏繞或松開線纜;以及
座套,其將從車輛外部施加的扭矩傳遞至軸螺栓,或者阻斷扭矩而不傳遞至軸螺栓;
其中,所述座套被構造成插入到突出孔中,并且根據座套插入到突出孔的深度而在扭矩傳遞至軸螺栓的狀態和阻斷扭矩傳遞至軸螺栓的狀態之間切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所述支架殼體的通孔和突出孔同軸地設置;
所述軸螺栓穿過該通孔和該突出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所述突出孔的高度等于或大于從支架殼體的下部突出的軸螺栓的高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所述軸螺栓包括:
螺栓部分,其能夠旋轉地安裝于支架殼體的上表面;以及
軸部分,其形成為從螺栓部分的下表面向下突出。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所述軸部分包括第一接合部分,該第一接合部分設置于軸部分的最下端部分并且形成為用于將座套安裝至軸螺栓的多角柱形形狀。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所述軸部分包括扭矩傳遞部分,該扭矩傳遞部分設置于第一接合部分的上端部分并且形成為多角柱形形狀,從車輛外部施加至座套的扭矩從座套傳遞至該扭矩傳遞部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所述軸部分包括第二接合部分,該第二接合部分設置于扭矩傳遞部分的上端部分并且形成為斜面圓柱形狀,以及固定座套的位置以使從座套接收的扭矩傳遞至扭矩傳遞部分,該斜面圓柱形狀的上表面的直徑大于其下表面的直徑。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所述軸部分包括扭矩阻斷部分,該扭矩阻斷部分設置于第二接合部分的上端部分并且形成為圓柱形狀,用于阻斷從座套傳遞的扭矩而不傳遞至軸部分。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穿過第一接合部分的中心軸線的第一接合部分的最小寬度大于穿過扭矩傳遞部分的中心軸線的扭矩傳遞部分的最小寬度。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所述第二接合部分的上表面的直徑大于穿過扭矩傳遞部分的中心軸線的扭矩傳遞部分的最小寬度。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穿過扭矩傳遞部分的中心軸線的扭矩傳遞部分的最小寬度大于扭矩阻斷部分的直徑。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所述座套包括接觸部分,用于旋轉座套的扭矩從車輛外部施加至該接觸部分,并且該接觸部分形成為多角柱形形狀。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所述座套包括傳遞部分,該傳遞部分布置于所述接觸部分的上表面,用于將施加至所述接觸部分的扭矩傳遞至軸螺栓,并且該傳遞部分形成為圓柱形狀。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用于安裝備用輪胎的防盜結構,其中,在所述座套內形成有圓柱形狀的內部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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