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控制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920342.4 | 申請日: | 2016-10-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657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7-21 |
| 發明(設計)人: | 加藤光晴;小栗春紀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10/06 | 分類號: | B60W10/06;B60W10/08;B60W10/26;B60W20/00;B60L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李洋,舒艷君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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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控制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能夠應用于混合動力車輛,并通過有效地執行再生制動來使回收到電池的電力量(電能的量)增大的車輛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以往,已知有一種如下的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基于從導航裝置獲取到的路徑信息,預測行駛預定路徑上的基于駕駛員的動作的車輛的停止位置作為目標停止位置,在車輛到達了到達目標停止位置之前的適當的第一地點時,產生促使駕駛員釋放加速踏板的報告,之后,如果在車輛到達了第二地點的時刻以后加速踏板被釋放,則使再生制動力比通常的加速踏板釋放時的再生制動力大(參照專利文獻1。)。根據該裝置,由于能夠減少因使用了摩擦制動裝置的制動而被消耗掉的熱能,所以能夠將更多的電能(再生電力)回收至電池。結果,能夠提高車輛的燃油利用率。其中,這樣的控制被稱為“再生擴大控制”。
另一方面,當車輛在下坡路行駛的情況下,與在平坦路行駛的情況相比,被以更高的頻率要求更大的制動力。因此,當車輛在下坡路行駛的情況下,能夠將更多的再生電力回收至電池。可是,從電池的劣化防止的觀點出發,再生制動被限制以便表示電池的剩余容量的SOC(State of Charge:荷電狀態)不超過規定的上限值。因此,若在下坡路的開始地點SOC比較高,則導致在下坡路行駛中SOC達到上限值,不能夠進行進一步的再生電力的回收。
鑒于此,以往的其它控制裝置在預測為行駛預定路徑存在下坡路的情況下,為了在到達下坡路的開始地點之前使SOC降低,與使用內燃機以及電動機兩方的輸出的行駛(以下也稱為“HV行駛”。)相比,使不使用內燃機的輸出而僅使用電動機的輸出的行駛(以下也稱為“EV行駛”。)優先(參照專利文獻2。)。據此,由于下坡路的開始地點處的SOC變成較低的值,所以車輛在下坡路行駛的期間,SOC達到上限值的可能性變低。結果,由于車輛在下坡路行駛的期間,能夠將更多的再生電力回收至電池,所以能夠提高車輛的燃油利用率。其中,這樣的控制也稱為“下坡預測控制”。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4-110677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5-160269號公報
然而,發明人正在研究一種構成為能夠執行再生擴大控制以及下坡預測控制兩方的混合動力車輛。在這樣的混合動力車輛中,若在正執行下坡預測控制的期間(即,正進行使SOC降低的行駛的期間)中開始再生擴大控制,則在車輛到到達了下坡路的開始地點時SOC有可能未充分變低。結果,在車輛正在下坡路行駛的期間中SOC達到上限值,產生不能夠進行進一步的再生電力的回收的情況。因此,該情況下,開始基于再生擴大控制使再生制動力增大的控制意味著由于減速度與駕駛員的制動踏板操作無關系地變大,所以正進行有可能給駕駛員帶來不協調感的不必要的輔助。并且,在作為再生擴大控制的一部分而進行“對駕駛員的促使加速踏板釋放的報告”的情況下,該報告意味著向駕駛員推薦了不必要的動作。
同樣,在再生制動力因再生擴大控制而增大的期間中開始了基于下坡預測控制使SOC降低的控制的情況下,也有可能在車輛到達了下坡路的開始地點時SOC未充分變低。結果,產生在車輛正在下坡路行駛的期間中SOC達到上限值,不能夠進行進一步的再生電力的回收的情況。因此,該情況下,繼續通過再生擴大控制使再生制動力增大的控制意味正進行不必要的輔助。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為了應對上述的課題而完成的。即,本發明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種被應用于混合動力車輛并具備進行下坡預測控制以及再生擴大控制這兩個控制的功能的車輛控制裝置,該車輛控制裝置(以下稱為“本發明裝置”。)不會進行不必要的控制(輔助)。
本發明裝置被應用于具備作為車輛驅動源的內燃機(10)、電動機(12)、以及向上述電動機(12)供給電力并且通過上述電動機(12)發電而產生的電力被充電的蓄電池(14)的混合動力車輛。本發明裝置具有對上述內燃機(10)以及上述電動機(12)的工作進行控制的控制部(50)。
上述控制部(50)具備以下所述的通常再生控制單元、再生擴大控制單元以及下坡預測控制單元。
上述通常再生控制單元在加速器操作件(35)的操作量即加速器操作量為零的情況下(參照在圖9的步驟910中判定為“否”的情況。),執行使用上述電動機(12)向上述車輛的車輪(19)賦予再生制動力,并且將由該電動機(12)生成的電力充電至上述蓄電池(14)的通常再生控制(圖8的步驟855以及步驟885、圖10的步驟1040、步驟1045以及步驟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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