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顯示單元以及顯示屏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914795.6 | 申請日: | 2016-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6787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10 |
| 發明(設計)人: | 陸震生;朱虹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籮箕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9/33 | 分類號: | G09F9/33;H01L27/32;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高靜;吳敏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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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顯示 單元 以及 顯示屏 | ||
1.一種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包括:
RGB背板,用于發出彩色光,所述RGB背板用于發出彩色光的面為正面,所述RGB背板正面上具有依次排列的三個發光材料層,所述三個發光材料層分別用于發出紅色光、綠色光和藍色光中的一種;
與所述RGB背板正面相對設置的上蓋板,所述上蓋板用于使所述彩色光透過并投射至手指,形成帶有指紋信息的反射光;
位于所述RGB背板正面上的光學指紋傳感器,用于接收所述帶有指紋信息的反射光以獲取指紋圖像;
位于所述RGB背板正面上的中空環狀保護井,所述保護井環繞所述光學指紋傳感器,用于阻擋所述RGB背板發出的彩色光投射至所述光學指紋傳感器;
所述保護井為疊層結構,包括透光材料層以及位于所述透光材料層側壁上的遮光材料層,其中,所述透光材料層環繞所述光學指紋傳感器,所述遮光材料層阻擋除帶有指紋信息的反射光之外的光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井的厚度等于所述RGB背板與所述上蓋板之間的距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井的厚度小于所述RGB背板與所述上蓋板之間的距離。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井為中空環狀柱,所述保護井的厚度與所述保護井的直徑的比值為長寬比,且所述長寬比為0.1~15。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單元還包括:位于所述RGB背板與所述上蓋板之間的支撐結構,且所述支撐結構的厚度等于所述RGB背板與所述上蓋板之間的距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板為透光蓋板。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單元設置于顯示屏上,所述顯示屏上具有呈陣列式排布的多個顯示單元;所述三個發光材料層均呈條狀且沿行向并列設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在沿行向方向上,所述三個發光材料層的排列順序為:紅色發光材料層、綠色發光材料層、藍色發光材料層;其中,所述紅色發光材料層用于發出紅色光,所述綠色發光材料層用于發出綠色光,所述藍色發光材料層用于發出藍色光。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個發光材料層在行向上的寬度均相等。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RGB背板正面包括發光區域,所述三個發光材料層位于所述發光區域內,且所述發光區域在平行于列向上的寬度為預設發光寬度;其中,所述發光區域內所述三個發光材料層在列向的端部處具有空隙,且所述光學指紋傳感器設置在所述空隙處。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個發光材料層在列向的一個端部處具有所述空隙;且所述三個發光材料層在列向的另一個端部與所述發光區域邊界齊平。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任意一個發光材料層在列向上的寬度小于所述預設發光寬度,所述發光區域內所述發光材料層在列向的端部處具有所述空隙。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紅色發光材料層在列向上的寬度小于所述預設發光寬度,所述光學指紋傳感器設置在所述紅色發光材料層在列向的端部處;或者,所述綠色發光材料層在列向上的寬度小于所述預設發光寬度,所述光學指紋傳感器設置在所述綠色發光材料層在列向的端部處。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顯示單元,其特征在于,任意相鄰兩個發光材料層在列向上的寬度小于所述預設發光寬度,所述發光區域內所述兩個相鄰發光材料層在列向的端部具有所述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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