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信號觸發的阻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733693.4 | 申請日: | 2016-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1761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19 |
| 發明(設計)人: | 梁崇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梁崇彥 |
| 主分類號: | E01F13/04 | 分類號: | E01F13/0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28200 廣東省佛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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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信號 觸發 裝置 | ||
本發明提供一種信號觸發的阻車裝置,其技術方案的要點是采用直線運動單元驅動鉸鏈機構,由外部信號觸發控制,自動實現阻車狀態或者放行狀態,具有結構簡單、可靠,易于檢修、維護等優點,使得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在判定某個停車位停放的車輛已經超時或者欠交停車費的時候,能夠通過發送控制信號觸發對應的阻車裝置實施阻車操作;當某個停車位停放的車輛已經如數繳納停車費或者免費停車的時候,能夠通過發送控制信號觸發對應的阻車裝置實施放行操作。這種無需管理人員現場操作的模式能夠大大減輕管理人員的數量和工作強度,大大提高停車場管理系統的自動化程度。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停車場使用的輔助設施領域,具體涉及由外部信號觸發動作的阻車裝置。
背景技術
平面停車場特別是收費停車場,有時候需要對欠費停車的車輛進行限制移動的操作,通常采取可移動鎖具進行鎖車的辦法。在固定停車位置,也有采用設置固定的裝置(比如擋車裝置),由管理人員現場鎖止、禁止車輛停放或者開鎖、允許車輛停放的方式。上述鎖車方法或擋車裝置顯然不能適應自動、智能管理的模式。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無需管理人員現場操作,由外部信號(通常是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發出的控制信號)觸發動作的阻車裝置。
為實現上述目的,一種信號觸發的阻車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觸發是指由外部信號觸發動作;所述阻車裝置固定安裝在平面停車場劃線停車的停車位之上,位于停放車輛的兩個前輪或者兩個后輪的后方位置;當外部信號觸發、處于阻車狀態時,所述阻車裝置最高位置的零件的外廓對所停放車輛的前輪或者后輪起到阻止超越的作用;當外部信號觸發、處于放行狀態時,所述阻車裝置的所有零件的外廓都不會阻止所停放車輛的前輪或者后輪通過;所述阻車裝置采用有連桿機構的間接支撐形式和沒有連桿機構的直接支撐形式的其中一種形式;
所述“有連桿機構的間接支撐形式”由結構相同的兩套裝置聯合、分別對應設置在地面平面車位的兩個前輪或后輪的后側位置,地面平面車位的阻車裝置安裝位置設置有低于地面的基坑,用于安裝和容納阻車裝置的相關部件,每套阻車裝置由一套水平布置的直線驅動單元、一套垂直布置的鉸鏈機構和一套阻車單元組成;直線驅動單元為電磁驅動裝置,其中的固定部件的位置固定不動,活動部件由外部信號觸發,在兩個極限位置之間作水平往復直線運動,活動部件靠近鉸鏈機構的一端與連接桿一的一端活動連結;鉸鏈機構由兩副鉸鏈和連接桿二組成;兩副鉸鏈結構相同、左右排列,分別包括鉸鏈座、鉸鏈桿一和鉸鏈桿二,其中,鉸鏈座緊固安裝在基坑底部之上;一側的鉸鏈桿一和鉸鏈桿二的一端活動連結、再與連接桿一活動連結;另一側的鉸鏈桿一和鉸鏈桿二的一端活動連結;兩副鉸鏈的中間連結點分別與連接桿二的兩端活動連結;然后,兩副鉸鏈的鉸鏈桿一的靠下面的一端分別活動連結在兩個鉸鏈座之上,鉸鏈桿二的靠上面的一端分別與阻車單元的阻車桿的兩端活動連結;所述阻車單元由水平布置的阻車桿和兩個垂直布置的導軌副組成;阻車桿的兩端分別與鏈輪機構的兩副鉸鏈的鉸鏈桿二的靠上面的一端活動連結;導軌副包括垂直設置的導軌和受導軌約束、只能上下活動的滾輪,兩根導軌分別緊固安裝在地面之上,兩個滾輪分別與阻車桿的兩端活動連結;直線驅動單元的活動部件由外部信號觸發,在兩個極限位置之間作水平往復直線運動,最終使得阻車桿作上下垂直運動;直線驅動單元的活動部件的其中一個水平極限位置對應阻車桿位于垂直高度最高的阻車位置,另一個水平極限位置對應阻車桿位于垂直高度最低的放行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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