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道路上空駕車直駛停車位的立體車庫無人管理經營模式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701499.8 | 申請日: | 2016-08-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2474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23 |
| 發明(設計)人: | 梁嘉麟 | 申請(專利權)人: | 梁嘉麟 |
| 主分類號: | E04H6/10 | 分類號: | E04H6/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547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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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道路 上空 駕車 停車位 立體車庫 無人 管理 經營 模式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道路上空駕車直駛停車位的立體車庫無人管理經營式。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一種高架道路上空立體車庫的提出,由于它基本上不會占用行車道路以外寶貴的地面來建造,隨著其建造的數量會越來越多,總會有一天,它會成為解決城鎮車輛停車難問題的主力結構型式。
建造上述高架道路上空立體車庫的另一個特點是:行車道路上行駛的車輛,可以在不影響其他車輛交通的前提下,就便無須轉彎地以順流的方式直接往返(進出)立體車庫與行車道路兩者之間,符合擇地建造車庫的最高要求;然而,如果眾多的車庫的經營管理尚難以離不開人的存在或現場操作,達到理想的無人化管理的程度,這將是一大令人遺憾的事宜。
發明內容
本發明之目的:
以切實可行且相當簡便的方式從解決上述“無人化管理”的問題入手,來進而解決上述“令人遺憾”的事宜。
本發明的關鍵在于:
立體車庫設置有對外的短距離無線接收設備與對內的車輛運行監控設備以及圍繞該設備而設計的泊車程序方法,以及多種最適合于本發明操作程序方法要求的立體車庫的結構型式。
本發明的特點:
一.由于本發明主要是利用了功能單一且必須近距離專用的無線發射機(無接受功能以及遠距離發射無效)聯系眼前的立體車庫能否進入泊車,這就為無數的車輛司機僅僅使用同型號的由車輛管理處獲得的簡易型無線發射機(成本很低而“性價比”很高)就能夠較容易地避免各類其他無線信號的干擾而遙控一個地區內所有能夠接受某個相同發射號碼或頻率信號的立體車庫中的無線接收設備所接收。——例如:在某個地區有上萬個立體車庫,預先由車輛管理處設定了只有距離100米內(相當于國內外無線電話座機使用距離的3倍)的車輛司機才能夠利用無線發射機的短距離聯系方式就近聯系到需要泊車的立體車庫,這就為車輛司機僅僅利用一部同號碼手機就能夠找到就近的立體車庫泊車位創造了條件。
二.由于立體車庫內設置了簡便而易行的庫內車輛運行監控設備(監控:停車位是否無車——例如采用光電射線阻擋確認法就屬于常規的成熟而簡單的現有技術),這就為隨時欲進入立體車庫泊車的車輛明示出準許泊車的泊車位位置創造了條件。
三.由于無數的車輛能夠從車輛管理處獲得無數的專用無線發射機(發射頻率與發射功率均完全一樣),這是要每輛需要它的車輛為今后支付泊車租賃押金的,而車輛管理處總是至少可以有辦法以其他辦法或準確地接收到每一個“賣”出去的專用無線發射機準確進入并使用上述一個地區內所有的立體車庫泊車的累計數量(也屬于常規的現有技術)的,這就為實現集中管理而讓每個具體的立體車庫實現本發明的無人管理經營模式創造了條件。
四.由于本發明的適用范圍應該是廣泛的,但是,對于已經建成的立體車庫或者現有技術(老式)立體車庫而言,若需要按照本發明實施,是較麻煩的,即便強行實施,也會有不少“先天不足”之處,即并非理想,例如:車輛從行車道路至立體車庫的入口處的往返過程中,一般的現有技術(老式)立體車庫的設置位置都難以會避免影響其他車輛交通的“轉彎”過程,該“轉彎”過程必然會造成“停車等待”的過程;僅此這一點缺陷或不足來看,若無人監管或協調,在車輛尚未進入車庫之前,“意外”事故就會容易發生;因此,可以結合不少尚未問世的最新立體車庫的結構與設置的特點,作為與本發明中的“無人管理經營”模式結合的理想實施對象,這就為會收到理想的綜合效果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為此,本發明中的另一個重點是以最實用且最新而先進的立體車庫結構實例,作為最適合采用本發明中“無人管理經營”模式的立體車庫系列來介紹;否則,實施過程中收到的綜合效果,即主要是“無人管理經營”模式應用的效果將會劣于本發明中所介紹的“立體車庫系列”。
附圖說明
圖1示意了本發明中至少存在一個停車坪的第一個實施。——利用至少一對引導車道通過自駕方式直駛到達停車位的立體車庫整體布局。
圖2是圖1的第一俯視圖.——示意了兩條行車道路垂直布局成“十”字路口上空的立體車庫實施例(平面圖)。
圖3是圖1的第二俯視圖——示意了橫跨單條行車道路上空的寬形立體車庫實施例(平面圖)。
1:引導車道(坡形);2:停車坪;3:支撐結構(應該設置在包括行車道路中心線上的車道分界線上);4:行車道路;5:人行道;6:人行梯;7:車道分界線。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的關鍵是立體車庫設置地點的規劃問題(行車道路4的上空),本發明所述的立體車庫底部離開地面行車道路2的高度可以考慮在7米以上,或者,視具體情況遠高于7米這一數量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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