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水產品復配去腥劑及其使用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695033.1 | 申請日: | 2016-08-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48320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17 |
| 發明(設計)人: | 沈艷;高志中;周小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興業集團有限公司;舟山瑞洋水產品研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5/20 | 分類號: | A23L5/20;A23L17/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1610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水產品 復配去腥劑 及其 使用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食品加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水產品復配去腥劑及利用其進行魚肉魚骨去腥加工的使用方法。
背景技術
水產制品味道鮮美,營養豐富,是優質的膳食來源。魚肉制品含義被人體消化吸收的優質蛋白、EPA、DHA等不飽和脂肪酸。魚骨制品具有獨特的風味和營養價值,含有鈣、鐵、鋅、鍶等多種微量元素,使之成為人們的日常食物或者作為藥物等原料。由于水產制品強烈的腥味使其做為功能性食品和藥物的原料受到了很大限制,影響了消費者的接受,因此開發安全、成本低、去腥效果好的水產品去腥劑及去腥技術對水產行業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應用于水產品加工的復合去腥劑及其使用方法,以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
本發明的復合去腥劑是由紫蘇-香葉-白芷濃縮物、茶多酚和水按質量比2:1:5配制的液體混合濃縮物。
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紫蘇-香葉-白芷濃縮物的制備:將紫蘇、香葉、白芷分別粉碎,過40目篩。取粉碎過篩后的紫蘇800~1000g、香葉500~600g及白芷150g~200g,加入20~40升40%(質量體積比,w/v)的乙醇混合,超聲10~15分鐘,然后在70~75℃的磁力攪拌器中水浴2~3小時,過濾,取上清液濃縮至膏狀即為紫蘇-香葉-白芷濃縮物。將紫蘇-香葉-白芷濃縮物、茶多酚和水按照質量百分比2:1:5配制成液體混合濃縮物。
本發明的復合去腥劑的使用方法如下:原料魚去頭去內臟去骨,清洗后剖片,魚肉片在稀釋20~25倍的去腥液體混合濃縮物中蒸煮8-10分鐘,取出后進行調味殺菌包裝等工序。新鮮魚骨經清洗去碎肉后,在稀釋15~20倍的去腥液體混合濃縮物中蒸煮40~60分鐘,取出后烘干貯藏。
本發明的方法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
1、中草藥原料吸附胺類物質,降低腥臭味。紫蘇具有特異的芳香,在日本多用于生吃魚片的料理中用于降低魚肉腥味。香葉氣味芬芳,對于胺類物質的吸附掩蓋效果好。感官實驗表明白芷的添加有助于紫蘇與香葉的去腥效果,其對去腥的增效功能尚無文獻報道。
茶多酚能顯著抑制脂肪的氧化,降低油腥味。將茶多酚加到水產品中,與對照組比較,不但對感官評定無不良影響,還可以延緩腐臭。實驗研究結果表明,茶多酚能有效抑制脂肪和蛋白氧化,阻止不良風味的產生。
采用本發明復合去腥劑的使用方法,可除去魚肉和與魚骨腥味,方法簡單、成本低、易于產業化推廣。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實施例一:復合去腥劑應用于魚肉去腥加工的具體實施過程是:
將紫蘇、香葉、白芷分別粉碎,過40目篩。取粉碎過篩后的紫蘇800~1000g、香葉500~600g及白芷150g~200g,加入20~40升40%(質量體積比,w/v)的乙醇混合,超聲10~15分鐘,然后在70~75℃的磁力攪拌器中水浴2~3小時,過濾,取上清液濃縮至膏狀即為紫蘇-香葉-白芷濃縮物。將紫蘇-香葉-白芷濃縮物、茶多酚和水按照質量百分比2:1:5配制成液體混合濃縮物。
原料魚去頭去內臟去骨,清洗后剖片,魚肉片在稀釋20~25倍的去腥液體混合濃縮物中蒸煮8-10分鐘,取出后進行調味殺菌包裝等工序。
對照組在水中蒸煮8-10分鐘,其他工序一樣。由10位感官評定人員組成感官評定小組,對去腥劑蒸煮后的魚肉感官評定。設定對照組的腥味值為10,經去腥劑蒸煮后的魚肉腥味值為3。
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方法適用于所有魚類的紅肉去腥加工。
實施例二:本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不同的是,紫蘇、香葉和白芷的質量比為5:3:1。
實施例三:本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不同的是,紫蘇、香葉和白芷的質量比為5:2:1。
實施例四:本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不同的是,紫蘇、香葉和白芷的質量比為5:2:0.75。
實施例五:本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不同的是,紫蘇、香葉和白芷的質量比為4:2:1。
實施例六:本實施方式與具體實施方式一不同的是,紫蘇、香葉和白芷的質量比為4:2:0.75。
實施例七:復合去腥劑應用于魚骨去腥的具體實施過程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浙江興業集團有限公司;舟山瑞洋水產品研發有限公司,未經浙江興業集團有限公司;舟山瑞洋水產品研發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0695033.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