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以檢核建筑物設備成本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673522.7 | 申請日: | 2016-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76658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06 |
| 發明(設計)人: | 張晉銓 | 申請(專利權)人: | 臺灣國際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50 | 分類號: | G06F17/50;G06Q10/06;G06Q50/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28 | 代理人: | 張瑾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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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以 檢核 建筑物 設備 成本 方法 | ||
1.一種用以檢核建筑物設備成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一:確認步驟:即確認結構技師的總目,該總目包括建筑物設計的主體結構細目及主體結構細目的主體結構細目總價;
二:分類及估算步驟:即依主體結構細目的性質區分若干子體結構細目及其子體結構細目數量,且依其子體結構細目數量而有子體結構細目總價;
三:匯入步驟:即將第一步驟所確認的總目或其主體結構細目匯入以三維方式建構的建筑物信息模型,且采用BIM軟件進行圖面繪制,并借由模型中取得建筑物物料列表信息而得到另一新總目或其新的主體結構細目、新的主體結構細目總價或其各新的子體結構細目、新的子體結構細目數量及新的子體結構細目總價等信息;
四:比對步驟:即將利用第三步驟所得的信息與第二步驟的信息予以比對,以確認有無差別;
五:除錯復核步驟:若上步驟的比對數值中有所差異,則可以輕易查出到底是何信息或結構細目、數量、總價的差異,借以核算結構技師的設計有無失誤或錯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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