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590224.1 | 申請日: | 2016-07-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6081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03 |
| 發明(設計)人: | 權東浩;延凍院;曹光云;申基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現代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H3/06 | 分類號: | B60H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322 | 代理人: | 龍淳,岳磊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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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自動 除塵 裝置 | ||
1.一種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包括:
粉塵傳感器,被配置為:感測車輛內部的粉塵濃度;
控制器,被配置為:操作空調裝置,并且基于來自所述粉塵傳感器的信號確定車輛內部的粉塵是否需要除去;和
空調裝置,被配置為從空氣中除去粉塵,并且可操作以:基于來自所述控制器的信號激活除塵模式,關閉進氣門以阻擋外部空氣流入車輛內部,通過鼓風機使車輛內部的空氣經過空氣過濾器并循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其中,在基于來自所述粉塵傳感器的信號確定是否操作所述空調裝置以激活除塵模式之前,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基于來自濕度傳感器的測量值確定是否能夠確保清晰視野,所述濕度傳感器被配置為感測車輛內的擋風玻璃的內表面的周邊部周圍的濕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其中,響應于確定出來自所述濕度傳感器的測量值小于難以確保清晰視野的預定基準值,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基于來自所述粉塵傳感器的信號確定是否激活除塵模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其中,基于來自所述控制器的信號,所述空調裝置被配置為:保持所述鼓風機的送風水平,直到所述進氣門被完全關閉,并且在所述進氣門被完全關閉時增加所述鼓風機的送風水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其中,當車輛內的直徑為大約10μm或更小的粉塵顆粒的濃度和直徑為大約2.5μm或更小的粉塵顆粒的濃度都高至需要除塵的值時,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開啟所述空調裝置的空氣調節器,以防止車輛內部的濕度增加。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將空氣中的粉塵的濃度等級分為四個等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其中,當車輛內部的直徑為大約10μm或更小的粉塵顆粒的濃度等級和直徑為大約2.5μm或更小的粉塵顆粒的濃度等級中的至少一個對應于指示需要除塵的等級的第三等級或第四等級時,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操作所述空調裝置以激活除塵模式。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其中,當車輛內部的直徑為大約10μm或更小的粉塵顆粒的濃度等級和直徑為大約2.5μm或更小的粉塵顆粒的濃度等級對應于指示最高等級的粉塵濃度的第四等級時,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在除塵模式下開啟所述空調裝置的空氣調節器。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其中,當車輛內部的直徑為大約10μm或更小的粉塵顆粒的濃度等級和直徑為大約2.5μm或更小的粉塵顆粒的濃度等級中的任何一個不對應于第四等級時,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將空氣調節器保持在當前模式。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其中,所述空調裝置被配置為:基于來自所述控制器的信號增加所述鼓風機的送風水平,并且開啟空氣調節器以防止車輛內部的濕度增加。
11.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還包括:
被配置為感測室外粉塵的濃度的室外粉塵傳感器,
其中,響應于基于來自所述室外粉塵傳感器的測量值確定出室外粉塵的濃度是高的,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將所述進氣門保持在關閉狀態,并且將所述鼓風機和所述空氣調節器切換到先前的模式。
12.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還包括:
全球定位系統(GPS),設置在車輛內,以檢測車輛的當前位置,
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基于經由無線通信傳輸的按區域的粉塵濃度數據和從所述GPS傳輸的車輛位置數據,確定室外粉塵的濃度,并且
響應于確定出室外粉塵的濃度是高的,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將所述進氣門保持在關閉狀態,并且將所述鼓風機和所述空氣調節器切換到先前的模式。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自動除塵裝置,其中,當車輛外部的直徑為大約10μm或更小的粉塵顆粒的濃度等級和直徑為大約2.5μm或更小的粉塵顆粒的濃度等級對應于第三等級或第四等級時,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確定出室外粉塵的濃度是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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