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的變速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584239.7 | 申請日: | 2016-07-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55584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26 |
| 發明(設計)人: | S·貝克;V·瓦特;M·維克斯;M·布雷默 | 申請(專利權)人: | 腓特烈斯港齒輪工廠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3/66 | 分類號: | F16H3/66;B60K6/365 |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俞海舟 |
| 地址: | 德國腓***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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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 變速器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的變速器(G),包括構造為多級行星齒輪組的第一行星齒輪組(P1)并且包括第二行星齒輪組(P2),
第一行星齒輪組(P1)的行星齒輪(PL1)具有至少兩個不同大小的有效直徑,
第一行星齒輪組(P1)包括至少三個中央齒輪(E111、E112、E311、E312),這三個中央齒輪通過一個齒圈(E311)和兩個太陽輪(E111、E112)或兩個齒圈(E311、E312)和一個太陽輪(E111)構成,
所述兩個太陽輪(E111、E112)或所述兩個齒圈(E311、E312)配置給行星齒輪(PL1)的不同有效直徑,
第二行星齒輪組(P2)包括以一個太陽輪和一個齒圈形式的兩個中央齒輪(E12、E32),第二行星齒輪組(P2)的其中一個中央齒輪(E12、E32)與第一行星齒輪組(P1)的其中一個中央齒輪(E111、E112、E311、E312)持續不可相對旋轉地連接,
其特征在于,
第二行星齒輪組(P2)的所述其中一個中央齒輪(E12、E32)與第一行星齒輪組(P1)的與其持續不可相對旋轉地連接的所述其中一個中央齒輪(E111、E112、E311、E312)的類型互不相同并且與該中央齒輪(E111、E112、E311、E312)設置在一個共同的齒輪組平面(RSE)中,
第一行星齒輪組(P1)的行星架(E21)與第二行星齒輪組(P2)的行星架(E22)持續不可相對旋轉地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變速器(G),其特征在于,第一行星齒輪組(P1)和第二行星齒輪組(P2)的相互連接的行星架(E21、E22)與變速器(G)的輸出軸(GW2)持續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變速器(G),其特征在于,第一行星齒輪組(P1)包括四個中央齒輪(E111、E112、E311、E312),這四個中央齒輪通過兩個太陽輪(E111、E112)和兩個齒圈(E311、E312)構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變速器(G),其特征在于,第一行星齒輪組(P1)的至少一個未與第二行星齒輪組(P2)的中央齒輪(E12、E32)持續不可相對旋轉地連接的中央齒輪(E111、E112、E311、E312)能借助切換元件(03、04)抗旋轉地固定。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變速器(G),其特征在于,第二行星齒輪組(P2)的未與第一行星齒輪組(P1)的中央齒輪(E111、E112、E311、E312)持續不可相對旋轉地連接的中央齒輪(E12、E32)能借助切換元件(05)抗旋轉地固定。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變速器(G),其特征在于,第一行星齒輪組(P1)的至少一個未與第二行星齒輪組(P2)的中央齒輪(E12、E32)持續不可相對旋轉地連接的中央齒輪(E111、E112、E311、E312)能借助切換元件(13、16)與變速器(G)的驅動軸(GW1)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變速器(G),其特征在于,第二行星齒輪組(P2)的未與第一行星齒輪組(P1)的中央齒輪(E111、E112、E311、E312)持續不可相對旋轉地連接的中央齒輪(E12、E32)能借助切換元件(15)與驅動軸(GW1)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變速器(G),其特征在于,第二行星齒輪組(P2)的構造為太陽輪的中央齒輪(E12)與第一行星齒輪組(P1)的構造為齒圈且與行星齒輪(PL1)的較小有效直徑嚙合的中央齒輪(E312)持續不可相對旋轉地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變速器(G),其特征在于,第一行星齒輪組(P1)的構造為太陽輪且與行星齒輪(PL1)的較大有效直徑嚙合的中央齒輪(E111)能通過第一切換元件(03)的閉合抗旋轉地固定,第一行星齒輪組(P1)的構造為太陽輪且與行星齒輪(PL1)的較小有效直徑嚙合的中央齒輪(E112)能通過第二切換元件(04)的閉合抗旋轉地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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