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液動行車以及應用該液動行車的井下液壓支架組裝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498883.2 | 申請日: | 2016-06-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952490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2-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昶昶;章文峰;穆勇;李金兵;燕洪偉;陳國同 | 申請(專利權)人: | 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23/16 | 分類號: | E21D23/16 |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浩智運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34124 | 代理人: | 張景云 |
| 地址: | 232001***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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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行車 以及 應用 井下 液壓 支架 組裝 系統 | ||
1.一種液動行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支架、滑動支架和起吊單元,所述滑動支架沿水平方向滑動設置在固定支架上,所述起吊單元設置在滑動支架上;所述起吊單元包括吊索、動滑輪和定滑輪,所述動滑輪和定滑輪的軸線均水平設置,且動滑輪和定滑輪的中心面位于同一豎直平面內;所述動滑輪相對于滑動支架沿垂直于自身軸線的水平方向往復運動設置,所述定滑輪相對于滑動支架固定設置或可調式固定設置,且定滑輪位于動滑輪的下層空間;所述吊索上端與滑動支架固定連接,吊索呈S形自上而下依次繞過動滑輪和定滑輪,吊索下端用于連接待起吊部件;所述滑動支架上還設有用于驅動動滑輪往復運動的驅動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動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起吊單元設有四組,四組起吊單元的定滑輪呈矩形分布,且其中兩個同軸的定滑輪沿垂直于自身軸線的水平方向可調式固定設置,使其與另外兩個定滑輪之間的距離可調。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動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動滑輪轉動設置在第一滑動軸承座上,所述第一滑動軸承座與滑動支架上水平設置的第一導軌構成滑動配合。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液動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式設置的定滑輪轉動設置在第二滑動軸承座上,所述第二滑動軸承座與滑動支架上水平設置的第二導軌構成滑動配合,所述第二導軌與第一導軌相互平行。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液動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動滑輪由起吊液壓缸驅動,所述起吊液壓缸與第一導軌長度方向平行,起吊液壓缸的缸體與滑動支架固定連接,起吊液壓缸的活塞桿與第一滑動軸承座固定連接;所述吊索的上端與起吊液壓缸的缸體固接。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液動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式固定設置的定滑輪由調節液壓缸進行調節;所述調節液壓缸與第二導軌的長度方向平行,所述調節液壓缸的缸體與滑動支架固接,調節液壓缸的活塞桿與第二滑動軸承座固接。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液動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支架包括四條支腿以及支腿頂部的矩形框架,所述四條支腿分布在矩形框架的四個角上,所述矩形框架的其中一組對邊為承重梁,另一組對邊為連接梁,所述承重梁上設有供滑動支架行走的跑道,所述滑動支架底部設有與跑道相配合的滾輪;所述滑動支架上的第一導軌垂直于承重梁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液動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四條支腿為四個頂升液壓缸,頂升液壓缸上端與矩形框架鉸接,使四條支腿能夠收起或張開,當支腿收起時,頂升液壓缸水平收折于矩形框架下方,當支腿打開時,頂升液壓缸與承重梁和連接梁之間用斜拉桿固定。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液動行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支架由行走液壓缸驅動,行走液壓缸沿平行于承重梁的方向布置,所述行走液壓缸的缸體與滑動支架固接,行走液壓缸的活塞桿與連接梁固接;所述滑動支架與固定支架之間設有平衡滑車,所述平衡滑車包括導輪和鋼絲繩,所述鋼絲繩的一端連在滑動支架上與承重梁平行的一側,并沿承重梁長度方向將滑動支架拉緊,鋼絲繩通過導輪繞至滑動支架的對側,并從反方向將滑動支架拉緊;所述平衡滑車設有兩組,且兩組平衡滑車關于兩承重梁的中點連線對稱布置。
10.一種應用權利要求7至9任意一項所述液動行車的井下液壓支架組裝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含所述液動行車,所述液動行車設置在井下硐室內,所述液動行車跨設在井下主軌道和副軌道上方,所述主軌道是用于停放液壓支架底座車的軌道,所述副軌道是用于停放液壓支架部件車的軌道;所述液動行車的連接梁沿平行于主軌道的方向布置;所述支腿和連接梁與硐室側壁之間均設有錨桿進行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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