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人臉認證技術的汽車云管理的方法和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472744.2 | 申請日: | 2016-06-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5171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26 |
| 發明(設計)人: | 盛敬;劉國滿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昌工程學院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29/08;G06K9/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30099 江西***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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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認證 技術 汽車 管理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基于人臉認證技術的汽車云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車載設備進行人臉數據信息采集后,將采集到數據向汽車云管理中心進行傳送;汽車云管理中心進行人臉識別,判斷出該駕駛人員是否合法;根據判斷結果,發送不同指令信息給所述車輛,車輛執行部件采取不同操作行為和方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人臉認證技術的汽車云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車載設備采集到人臉數據信息后,將向云管理中心進行傳送,具體為:車載設備通過衛星通信或移動通信方式向云管理中心傳送人臉數據信息,并在傳送人臉數據信息同時,還傳送所述車輛的身份識別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人臉認證技術的汽車云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汽車云管理中心進行人臉識別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車輛上車載設備對采集到數據進行人臉定位,除去影響人臉識別的非人臉特征的數據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人臉認證技術的車輛云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人臉識別,進行駕駛人員是否合法的判斷,具體為:汽車云管理中心將車載設備采集到人臉特征數據與本所述云管理中心所保存的所有合法駕駛人員的人臉特征數據進行比對,若找到對應的人臉特征樣本,說明該駕駛人員為合法,否則為非法駕駛人員。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人臉認證技術的汽車云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人臉識別判斷結果,發送命令信息給所述車輛,具體為:當判斷為非法駕駛人員,則發送限制車輛啟動或加速的指令信息;若判斷為合法駕駛人員,則向所述車輛發送周期性地采集和發送駕駛人員的人臉數據等指令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基于人臉認證技術的汽車云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在接收到汽車云管理中心發送過來的指令信息時,車輛控制中心會采取不同操作行為和方式,其包括:當前車輛處于未啟動狀態時,則所述車輛通過控制總線控制發動機,不允許發動機啟動;當前車輛處于行駛狀態時,則所述車輛通過控制加速部件對車輛進行限速。
7.一種基于人臉認證技術的汽車云管理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數據采集單元、數據傳送單元、人臉定位單元、人臉識別單元、指令發送單元、指令處理單元和控制操作單元;其中:
數據采集單元,用于車載設備來采集駕駛人員人臉數據信息;
數據收發單元,用于云管理中心和車載設備之間數據或指令的信息的接收或發送功能;
人臉定位單元,用于車載設備在采集人臉數據前,進行人臉定位,以保證收集到數據為人臉數據信息;
人臉識別單元:用于云管理中心對采集上來的人臉特征進行識別,以判斷出該駕駛人員是否為合法的駕駛人員;
指令發送單元:用于云管理中心若判斷出該駕駛人員為非法,則發送相應限制指令信息給車載設備;
指令處理單元:用于車載設備對云管理中心發送過來的指令數據進行分析和處理,并發送控制指令給相應車輛控制模塊;
控制操作單元,用于控制車輛啟動或加速等行為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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