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充電型管道輸物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411672.0 | 申請日: | 2016-06-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836469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17 |
| 發明(設計)人: | 饒建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衢州市依科達節能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51/04 | 分類號: | B65G51/04;B65G51/3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24000 浙江省衢州市綠色產業集聚***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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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充電 管道 裝置 | ||
1.一種充電型管道輸物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充電型管道輸物裝置包括物流管網(10)和充電管道車(20),在物流管網(10)管道內設有管車輪槽,所述物流管網(10)包括送物管道(11)、回流管道(12)和裝卸端口管(13),所述裝卸端口管(13)連接在送物管道(11)與回流管道(12)之間并設有物流端口,所述送物管道(11)和回流管道(12)都包括輪槽物流管(14)和滑移變道器(30),所述滑移變道器(30)包括箱型管道節(31)、滑移變道箱(32)和箱體推拉機(33),在箱型管道節(31)內腔設有滑移箱倉(310),所述滑移箱倉(310)設有原管道口(311)、直道管口(312)和變道管口(313),所述滑移變道箱(32)套裝在滑移箱倉(310)內且兩者滑移配合,在滑移變道箱(32)內設有直道連接管(320)和弧形變道管(321),所述箱體推拉機(33)與滑移變道箱(32)推拉配合,在物流管網(10)內設置有多臺充電管道車(20),所述充電管道車(20)包括載物車廂(21)和充電驅動機構,所述載物車廂(21)兩端都設有雙軸座輪架(22),所述充電驅動機構包括充電型電池(23)和對型驅動輪(24),所述充電型電池(23)安裝在雙軸座輪架(22)根部并設有充電插口(25),所述對型驅動輪(24)安裝在雙軸座輪架(22)端部并與管車輪槽相配合,所述物流管網(10)設有離合型充電器(40),所述離合型充電器(40)設有插桿頂升機(41)和伸縮充電桿(42),所述伸縮充電桿(42)與充電插口(25)卡插配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充電型管道輸物裝置,其特征是:在輪槽物流管(14)、裝卸端口管(13)、直道連接管(320)和弧形變道管(321)內壁兩側都設有轉輪卡槽(140),所述管車輪槽由多段轉輪卡槽(140)連接而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充電型管道輸物裝置,其特征是:在送物管道(11)與回流管道(12)之間設有多路裝卸端口管(13),所述裝卸端口管(13)包括多端口裝卸管(130),所述多端口裝卸管(130)設有多個物流端口,所述物流端口設有開閉門板(13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充電型管道輸物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原管道口(311)設置在箱型管道節(31)前端板中部,所述直道管口(312)設置在箱型管道節(31)后端板中部并與原管道口(311)相正對,所述變道管口(313)設置在箱型管道節(31)側板中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充電型管道輸物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直道連接管(320)和弧形變道管(321)并列設置在滑移變道箱(32)內,所述箱體推拉機(33)安裝在箱型管道節(31)側板中部并設有伸縮拉桿(330),所述伸縮拉桿(330)與滑移變道箱(32)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充電型管道輸物裝置,其特征是:所述載物車廂(21)套裝在物流管網(10)的管道內且其中部設有裝物箱倉(210),所述裝物箱倉(210)設有機控門板(211)。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充電型管道輸物裝置,其特征是:在雙軸座輪架(22)端部兩側都設有轉輪軸座,所述對型驅動輪(24)包括左驅電動輪(240)和右驅電動輪(241)并分別安裝在轉輪軸座上,所述左驅電動輪(240)和右驅電動輪(241)都設有電動輪轂。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充電型管道輸物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左驅電動輪(240)和右驅電動輪(241)分別卡套在管車輪槽內,且相互之間設有傳動齒口(242)。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充電型管道輸物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物流管網(10)設有充電叉管,所述離合型充電器(40)安裝在充電叉管和裝卸端口管(13)外部,在充電叉管和裝卸端口管(13)的管壁上設有電桿插孔,所述伸縮充電桿(42)穿過電桿插孔與充電插口(25)卡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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