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起重系統和車輛起重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389359.1 | 申請日: | 2016-06-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589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2 |
| 發明(設計)人: | 曹雪林;王智博;張文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沃汽車(中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F3/24 | 分類號: | B66F3/24;B66F3/44;B66F3/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447 | 代理人: | 桑傳標,陳慶超 |
| 地址: | 100102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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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起重 系統 方法 | ||
1.一種車輛起重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舉升裝置(10),用以舉升車輛;
移動裝置(20),用以承載并移動所述舉升裝置(10);以及
控制裝置(30),用以控制所述移動裝置(20)將所述舉升裝置(10)移動到目標操作位置,并在該目標操作位置控制所述舉升裝置(10)將該車輛舉升到目標舉升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起重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舉升裝置(10)包括液壓驅動單元(11)和由該液壓驅動單元(11)驅動連接的液壓舉升缸(12),所述液壓驅動單元(11)包括:
開關單元(111),包括第一電機,用以打開或關閉液壓閥門;和
舉升單元(112),包括第二電機,用以為所述液壓舉升缸(12)加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起重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裝置(20)包括支撐平臺(21)和可縮回地設置在所述支撐平臺(21)下方的行走輪組(22)。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起重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30)包括操作手柄(31)和與該操作手柄(31)電連接的控制器(32),該控制器(32)中包括:
接收模塊(321),用以接收來自所述操作手柄(31)的指令;
確定模塊(322),該確定模塊(322)中包括數據庫(3220),所述數據庫(3220)中記錄有所述目標操作位置和所述目標舉升位置;以及
控制模塊(323),分別與所述移動裝置(20)和舉升裝置(10)電連接,根據來自所述操作手柄(31)的指令以及所述數據庫(3220)中的記錄驅動所述移動裝置(20)和所述舉升裝置(1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起重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模塊(322)的數據庫(3220)中還記錄有所述舉升裝置(10)的目標擺放位置,以及從該目標擺放位置移動到所述目標操作位置的目標行走路線,優選地,所述確定模塊(322)包括模擬輸入模塊,該模擬輸入模塊用以根據所述操作手柄(31)的指令將所述目標擺放位置、目標行走路線、目標操作位置以及目標舉升位置記錄到所述數據庫(3220)中。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起重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模塊(322)的數據庫(3220)中還記錄有車型信息,每個所述車型信息分別對應有所述目標擺放位置、目標行走路線、目標操作位置和目標舉升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起重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車輛起重系統為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時,所述控制器(32)中還包括報警模塊(324),用以將所述液壓舉升缸(12)的漏液信號反饋至所述操作手柄(31)并報警,優選地,所述漏液信號為所述液壓舉升缸(12)漏液后所述第二電機的反轉信號。
8.一種車輛起重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起重系統,包括以下步驟:
確定所述舉升裝置(10)的所述目標操作位置和目標舉升位置;
控制所述舉升裝置(10)移動到所述目標操作位置;
控制所述舉升裝置(10)將車輛舉升到所述目標舉升位置;以及
控制所述舉升裝置(10)回收。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起重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確定所述舉升裝置(10)的所述目標操作位置和目標舉升位置的步驟中,還包括確定車型信息和/或確定所述舉升裝置(10)的目標擺放位置以及目標行走路線。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起重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確定所述舉升裝置(10)的所述目標操作位置和目標舉升位置的步驟之前還包括:預設目標位置,在該預設目標位置的步驟中,將所述舉升裝置(10)移動到經驗操作位置,并將該經驗操作位置記錄為所述目標操作位置;將所述舉升裝置(10)推動到經驗舉升位置,并將該經驗舉升位置記錄為所述目標舉升位置,優選地,在所述預設目標位置的步驟中還包括:將所述舉升裝置(10)放置在經驗初始位置,并將該經驗初始位置記錄為目標擺放位置,同時將所述舉升裝置(10)從所述經驗初始位置移動至所述經驗操作位置的路線記錄為目標行走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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