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食品加工機用粉碎裝置及食品加工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271259.9 | 申請日: | 2016-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31996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王旭寧;王軍偉;王毓吉 | 申請(專利權)人: | 九陽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43/07 | 分類號: | A47J43/07;A47J43/04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50117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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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食品 加工 粉碎 裝置 | ||
1.一種食品加工機用粉碎裝置,包括容器、設置于容器內的粉碎刀片和將容器上下連通的循環管路,所述粉碎刀片通過電機帶動驅動,所述循環管路設置于容器外側,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包括位于容器底部的粉碎腔、位于粉碎腔上方的回流腔和連通粉碎腔與回流腔的聚流口,所述粉碎腔的容量為20mL~400mL,所述粉碎刀片設置于粉碎腔內,且所述聚流口設置于粉碎刀片的上方,所述循環管路的入口位于粉碎腔內,所述循環管路的出口位于回流腔內,所述聚流口的口部面積小于循環管路出口下方的回流腔上任意水平截面的口部面積,所述電機帶動粉碎刀片旋轉時,粉碎刀片推動漿液在循環管路內外進行循環流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食品加工機用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流腔的底部具有向容器中心凸起的聚流部,所述聚流口貫穿聚流部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食品加工機用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流部相對水平面向下傾斜。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食品加工機用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腔頂部設置有限定物料于粉碎腔內的遮擋部,所述聚流口貫穿遮擋部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食品加工機用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流口的口部面積為S1,所述粉碎刀片的旋轉面積為S2,其中,0.25≤S1/S2≤4。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食品加工機用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流口呈管狀,所述聚流口具有進水端和出水端,所述進水端設置于回流腔內,所述出水端位于粉碎腔內;
或者,所述聚流口為非圓形。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食品加工機用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環管路的入口設置于粉碎腔的側壁上,所述循環管路的入口包括入口上沿和入口下沿,所述粉碎刀片位于入口上沿與入口下沿所對應水平面的豎直區域內;
或者,所述循環管路的入口設置于粉碎腔的側壁上,且入口處設置有擋料件;
或者,所述粉碎刀片的末端到粉碎腔的內側壁距離為a,其中,1mm≤a≤15mm;
或者,所述循環管路的入口設置于粉碎腔的側壁上,所述循環管路的入口包括入口上沿和入口下沿,所述粉碎刀片位于入口上沿與入口下沿所對應水平面的豎直區域內,所述入口下沿與粉碎腔底部表面平齊,且所述入口的高度為h1,所述粉碎刀片的下端面到入口下沿的高度為h2,其中,h2≥1/4h1。
8.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食品加工機用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環管路的出口設置于回流腔的側壁上,豎直投影于水平面時,所述出口的中心到容器中心的連線為L1,循環制漿時,從出口處噴射出的漿液與L1呈傾斜的噴射狀態,噴射的漿液與L1形成的水平噴射角為β,其中,0≤β≤60°;
或者,所述循環管路的出口設置于回流腔的側壁上,循環制漿時,從出口處噴射出的漿液與水平面呈傾斜向下的噴射狀態,噴射的漿液與水平面形成的豎直噴射角為θ,其中,0≤θ≤60°;
或者,所述回流腔的內壁上設置有水位標識線,所述循環管路的出口位于水位標識線以上。
9.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食品加工機用粉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刀片包括對物料的切削部和對漿液的推水部;
或者,所述電機負載轉速至少為8000r/min;
或者,所述循環管路上設置有出漿嘴和控制閥,所述出漿嘴與循環管路連通,所述控制閥用于控制出漿嘴出漿,且控制閥設置于出漿嘴與循環管路之間;
或者,所述回流腔外側設置有加熱裝置,所述加熱裝置位于循環管路的出口下方。
10.一種食品加工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食品加工機包括如權利 要求 1至權利 要求 9任一項所述的食品加工機用粉碎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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