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高含量陽性脂質化合物的脂質體制劑及其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1610222630.2 | 申請日: | 2016-04-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811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0-24 |
| 發明(設計)人: | 陳建新;彭薇;李鐵軍;倪燕;馮文建 | 申請(專利權)人: | 百奧邁科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9/127 | 分類號: | A61K9/127;A61K31/7088;A61K47/18;A61K47/22;A61K47/14;A61K47/28;A61K47/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思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349 | 代理人: | 邵毓琴,李晶 |
| 地址: | 226016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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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含量 陽性 化合物 脂質體 制劑 及其 應用 | ||
1.用于遞送核酸的脂質體,其包含陽性脂質化合物、磷脂和長效脂質,其中,所述陽性脂質化合物的重量百分含量為50%至9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脂質體,其中,所述陽性脂質化合物的重量百分含量為60%-90%,或70%-90%,或75%-90%,或80%-90%,或85%-90%。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脂質體,其中,所述陽性脂質化合物由脂類脂質化合物和膽固醇類脂質化合物組成。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脂質體,其中,所述脂類脂質化合物和所述膽固醇類脂質化合物的摩爾比為4:1至1:4。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脂質體,其中,所述磷脂的重量百分含量為5%至10%。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脂質體,其中,所述長效脂質的重量百分含量為0%至10%。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脂質體,其中,所述脂類脂質化合物選自下述通式I、通式II,通式III和通式IV的化合物中的一種或多種:
其中,R,R'為C14-C22飽和或不飽和脂肪酸,A,A'為C1-C4烷基,n=1-4。
8.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脂質體,其中,所述膽固醇類脂質化合物選自下述通式V的化合物:
其中,Y=(C=O)、(C=S)、(-HN(O)C-)或化學鍵,A,A'為C1-C4烷基,n=1-4。
9.核酸脂質體制劑,所述核酸脂質體制劑包含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脂質體以及包裹在所述脂質體內的核酸。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核酸脂質體制劑,所述制劑還包含藥學上可接受的賦形劑。
11.如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核酸脂質體制劑,所述制劑是片劑、膠囊、乳液、滴劑、粉末、溶液、氣溶膠的形式。
12.如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脂質體制劑,所述制劑是口服劑型、靜脈內注射劑型、肌肉內注射劑型、皮下給藥劑型、腸胃外給藥劑型和腹膜內給藥劑型。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核酸脂質體制劑,其中,所述核酸選自:小干擾核酸、微小核酸、非編碼核酸、反義核酸、小配體核酸和小激活核酸。
14.權利要求9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核酸脂質體制劑在制備用于治療與基因的異常表達有關的疾病中的應用。
15.制備權利要求9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核酸脂質體制劑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1)提供陽性脂質化合物、磷脂和長效脂質的混合溶液;
(2)將步驟(1)的混合溶液與核酸溶液混合,得到所述核酸脂質體制劑;
其中,所述混合溶液中陽性脂質化合物的重量百分含量為50%至90%。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驟(1)之后對所述混合溶液進行擠出處理,得到脂質體空囊泡。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核酸溶液與所述脂質體空囊泡混合,從而將所述核酸裝載至所述脂質體空囊泡中,得到所述核酸脂質體制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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