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終端代理的不同運營商之間通信資源共享的方法、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215708.8 | 申請日: | 2016-04-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744507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19 |
| 發明(設計)人: | 郭今戈 | 申請(專利權)人: | 郭今戈 |
| 主分類號: | H04W8/20 | 分類號: | H04W8/20;H04W12/06;H04W4/2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030032 山西***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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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終端 代理 運營商 資源共享 方法 系統 | ||
1.一種終端代理的不同運營商之間通信資源共享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A運營商網絡開啟基于終端代理的功能,即不歸屬于A運營商的用戶號碼及終端,通過A運營商的A-U終端代理,在需要時接入A運營商網絡使用資源及相關業務;
根據開通的終端代理功能,A運營商確認A-U終端套餐類型及當前使用狀態及相應信用記錄,A運營商制定第一列表和第二列表;
根據第一列表中的A-U信息,以及第二列表中的異運營商用戶B-U信息,B-U向A-U終端發出代理請求,A-U將B-U的ID信息、允許終端B-U通過其代理/擔保接入的時間長度及業務類型發送給運營商A的HSS/HLR進行鑒權;
在A-U用戶同意代理請求及A運營商HSS/HLR將A-U用戶發來的代理用戶信息鑒權認證通過后,B-U用戶忽略現有SIM卡中網絡選擇和接入準則限制,開始嘗試接入A運營商,并分享A-U的流量或業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A運營商制定出第一列表和第二列表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A運營商確認A-U終端套餐類型及當前使用狀態及相應信用記錄。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列表包括:A運營商在歸屬位置寄存器記錄開啟代理的用戶號碼及終端A-U,包括用戶識別號IMSI、手機號碼、終端識別號IMEI;
所制定第二列表為終端A-U允許代理的用戶號碼及終端B-U,包括用戶識別號IMSI、手機號碼、終端識別號IMEI。
4.一種終端代理的不同運營商通信資源共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
數據庫模塊,用于根據A運營商開啟終端代理功能的信息,以及用戶需求信息,定義第一列表和第二列表;
業務發起模塊,用于B-U終端發起通過終端A-U的代理請求,請求方式為短信息SMS、WAP以及APP方式;
審核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第一列表,A運營商審核A-U終端套餐類型及當前使用狀態及相應信用記錄;
根據A-U終端代理發出的B-U終端資源共享請求信息,核查A-U終端是否歸屬于第一列表;核查B-U是否歸屬于第二列表;以及核查B-U申請的資源請求是否超過A-U終端的套餐類型及信用記錄;
判決模塊,用于根據審核模塊運算結果,對B-U終端的ID信息、允許終端B-U通過其代理/擔保接入的時間長度及業務類型進行鑒權;
執行模塊,用于依據判決模塊運算結果,將判決結果發給B-U終端,通過短信息SMS、WAP以及APP方式通知B-U終端,B-U用戶忽略現有SIM卡中網絡選擇和接入準則限制,開始嘗試接入A運營商,并分享A-U的流量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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