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溶解漿纖維素的氫氧化鈉/氨基磺酸鈉水溶液溶劑體系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134782.7 | 申請日: | 2016-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9406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21 |
| 發明(設計)人: | 石巖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商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C08J3/03 | 分類號: | C08J3/03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12107 | 代理人: | 仝林葉 |
| 地址: | 300134***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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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溶解 纖維素 氫氧化鈉 氨基 磺酸鈉 水溶液 溶劑 體系 | ||
1.一種溶解漿纖維素的氫氧化鈉/氨基磺酸鈉水溶液溶劑體系,其特征是,將不同重量百分比濃度的溶解漿放入7%NaOH溶液中,然后按照絕干漿的重量百分比加入氨基磺酸鈉;其中相對于1g質量的絕干漿,添加氨基磺酸鈉控制在2%-8%;所述溶解漿包括酸性亞硫酸鹽法或預水解硫酸鹽法生產的針葉木溶解漿、闊葉木溶解漿或竹溶解漿;所述溶解漿的聚合度為650-152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溶解漿纖維素的氫氧化鈉/氨基磺酸鈉水溶液溶劑體系,其特征是,溶解漿α-纖維素含量≥9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溶解漿纖維素的氫氧化鈉/氨基磺酸鈉水溶液溶劑體系,其特征是,對于酸性亞硫酸鹽法針葉木溶解漿來說,采用7%NaOH/4%氨基磺酸鈉水溶液溶劑體系;對于預水解硫酸鹽法針葉木溶解漿來說,采用7%NaOH/8%氨基磺酸鈉水溶液溶劑體系;對于闊葉木溶解漿來說,采用7%NaOH/6%氨基磺酸鈉水溶液溶劑體系;對于竹溶解漿來說,采用7%NaOH/4%氨基磺酸鈉水溶液溶劑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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