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單體電池、動力電池及電動汽車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610104653.3 | 申請日: | 2016-0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2377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9 |
| 發(fā)明(設計)人: | 謝秀梅;周燕飛;張中林;潘曉萍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2/34 | 分類號: | H01M2/34;B60L53/53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chuàng)嘉友知識產(chǎn)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陳慶超;桑傳標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單體 電池 動力電池 電動汽車 | ||
1.一種單體電池,該單體電池(100)包括外殼、容納在外殼內(nèi)的電芯、與該電芯電連接的電極端子(101)以及封裝所述外殼的蓋板(102),所述電極端子(101)設置在所述蓋板(102)上,其特征在于,所述單體電池還包括與所述電極端子(101)電連接的電流中斷裝置(200),該電流中斷裝置(200)與所述外殼的內(nèi)部氣體連通,
其中所述電流中斷裝置(200)具有導電件(201)和與該導電件(201)相連以相互電連接的翻轉件(202),并且所述翻轉件(202)與所述導電件(201)能夠在氣壓作用下斷開電連接,所述電流中斷裝置(200)還包括密封覆蓋在所述翻轉件(202)上的覆蓋件,該覆蓋件上形成有連通外界的氣孔(213),
所述電極端子(101)包括穿過所述蓋板并與所述電芯電連接的極柱(104),所述電流中斷裝置安裝在所述極柱(104)上,其中所述導電件(201)連接在所述極柱(104)的外端端面上以相互電連接,
所述極柱(104)固定連接在密封連接于所述蓋板(102)上的陶瓷環(huán)(207)上,所述極柱(104)的外端周緣具有徑向凸臺(105),所述陶瓷環(huán)(207)的內(nèi)緣具有支撐連接該徑向凸臺(105)的徑向支撐(208),所述徑向凸臺(105)為沿周向間隔設置的多個,所述徑向支撐(208)為沿周向間隔設置的多個,且該多個徑向凸臺和多個徑向支撐一一對應。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導電件(203)上形成有刻痕(205),該刻痕(205)圍繞用于連接所述翻轉件(202)的連接點設置。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件(202)與所述導電件(201)通過凸臺焊接結構相連,該凸臺焊接結構包括凸臺(203)、容納該凸臺(203)的連接孔(204)以及位于該凸臺(203)和連接孔(204)之間的環(huán)形焊點(217)。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單體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件(202)形成為第一片狀結構,該第一片狀結構形成有所述連接孔(204),所述導電件(201)形成為第二片狀結構,該第二片狀結構上形成有所述凸臺(203)。
5.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單體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刻痕(205)為橢圓形,所述連接點為圓形連接點,并且所述刻痕(205)的圓心與所述連接點的圓心沿所述橢圓形的長軸方向錯開。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極柱(104)與所述蓋板(102)固定連接,并且所述極柱(104)上形成有連通所述外殼內(nèi)部和所述電流中斷裝置(200)的導氣孔道。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單體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極柱(104)的外端端面上形成有容納孔(218),所述導電件(201)的外周緣固定在該容納孔的內(nèi)壁上,所述導氣孔道包括連通所述容納孔和所述外殼內(nèi)部的導氣孔(103)。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件(202)的外周緣密封連接在所述陶瓷環(huán)(207)的外端面上并與所述極柱(104)通過所述陶瓷環(huán)(207)絕緣。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單體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瓷環(huán)(207)的外端面形成為具有內(nèi)圈和外圈的階梯結構,所述極柱(104)連接在所述內(nèi)圈上,所述陶瓷環(huán)(207)的外端圈上密封連接有與所述極柱絕緣的導電環(huán)(216),所述翻轉件(202)的外周緣固定連接在該導電環(huán)(216)上。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體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覆蓋件包括將所述翻轉件(202)的外周緣密封連接在所述陶瓷環(huán)上的蓋帽(210)。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未經(jīng)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610104653.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