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控制方法及電動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053511.9 | 申請日: | 2016-0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1002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9 |
| 發明(設計)人: | 廉玉波;凌和平;陳偉強;熊焱飛;姜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22 | 分類號: | B60T7/22;B60L1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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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碰撞 系統 控制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控制方法及電動汽車,該系統包括:車速檢測裝置;車距檢測裝置;設置在宿主車輛上的車輪電機制動裝置,車輪電機制動裝置包括車輪制動電機,車輪電機制動裝置用于在接收到緊急制動信號時向車輪施加制動力,以對宿主車輛進行回饋制動;整車控制器,用于在宿主車輛車速大于預定車速且第一相對距離小于預定距離時,根據宿主車輛車速、前方車輛車速和第一相對距離確定碰撞時間,并在碰撞時間小于預定時間時,向車輪電機制動裝置發送緊急制動信號。本發明的防碰撞系統可以有效防止車輛發生追尾,具有制動響應速度快、制動距離短的優點,從而可以保證車輛安全,另外,該防碰撞系統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的優點。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汽車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控制方法及電動汽車。
背景技術
目前,相關技術中有一些可以在車輛將要與前方車輛發生追尾時,對駕駛員進行預警,從而可以提醒駕駛員注意減速,避免發生追尾。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行車安全。但是,如果駕駛員沒有采取減速,則通常還是可能發生追尾。另外,還有一些相關技術,在判斷出將要與前車發生追尾時,可以控制液壓制動系統進行自動制動,然后液壓制動系統本身的結構較為復雜,并且液壓制動系統響應慢、成本高,滯后的制動有時還是不足以保證行車安全。
發明內容
本發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
為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該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可以有效防止車輛發生追尾,具有制動響應速度快、制動距離短的優點,從而可以保證車輛安全,另外,該防碰撞系統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的優點。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的控制方法。
本發明的再一個目的在于提出一種電動汽車。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第一方面的實施例公開了一種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包括:車速檢測裝置,用于檢測宿主車輛車速和前方車輛車速;車距檢測裝置,用于檢測宿主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第一相對距離;設置在宿主車輛上的車輪電機制動裝置,所述車輪電機制動裝置包括車輪制動電機,所述車輪電機制動裝置用于在接收到緊急制動信號時向車輪施加制動力,以對所述宿主車輛進行回饋制動;整車控制器,所述整車控制器用于在所述宿主車輛車速大于預定車速且所述第一相對距離小于預定距離時,根據所述宿主車輛車速、前方車輛車速和所述第一相對距離確定碰撞時間,并在所述碰撞時間小于預定時間時,向宿主車輛的駕駛員發出報警信號和/或向所述車輪電機制動裝置發送所述緊急制動信號。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當判斷出宿主車輛將要與前方車輛發生追尾時,可以向駕駛員發出報警,甚至控制車輛自動制動,從而避免車輛與前方車輛發生追尾,保證行車安全。此外,通過如輪邊電機或輪轂電機等對車輪施加制動力的方式相比于相關技術中的通過液壓制動的方式,具有制動響應速度快的優點且輪邊電機或輪轂電機等相對結構簡單、成本低的優點。
本發明第二方面的實施例公開了一種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檢測宿主車輛車速和前方車輛車速;檢測宿主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第一相對距離;當所述宿主車輛車速大于預定車速且所述第一相對距離小于預定距離時,根據所述宿主車輛車速、前方車輛車速和所述第一相對距離確定碰撞時間;當所述碰撞時間小于預定時間時,向宿主車輛的駕駛員發出報警信號和/或向車輪電機制動裝置發送所述緊急制動信號,以便所述車輪電機制動裝置向車輪施加制動力,以對所述宿主車輛進行回饋制動。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的控制方法,當判斷出宿主車輛將要與前方車輛發生追尾時,可以向駕駛員發出報警,甚至控制車輛自動制動,從而避免車輛與前方車輛發生追尾,保證行車安全。此外,通過如輪邊電機或輪轂電機等對車輪施加制動力的方式相比于相關技術中的通過液壓制動的方式,具有制動響應速度快的優點且輪邊電機或輪轂電機等相對結構簡單、成本低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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