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控制方法及電動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053511.9 | 申請日: | 2016-0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1002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9 |
| 發明(設計)人: | 廉玉波;凌和平;陳偉強;熊焱飛;姜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22 | 分類號: | B60T7/22;B60L1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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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碰撞 系統 控制 方法 | ||
1.一種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速檢測裝置,用于檢測宿主車輛車速和前方車輛車速;
車距檢測裝置,用于檢測宿主車輛與前方車輛之間的第一相對距離;
設置在宿主車輛上的車輪電機制動裝置,所述車輪電機制動裝置包括車輪制動電機,所述車輪電機制動裝置用于在接收到緊急制動信號時向車輪施加制動力,以對所述宿主車輛進行回饋制動;
整車控制器,所述整車控制器用于在所述宿主車輛車速大于預定車速且所述第一相對距離小于預定距離時,根據所述宿主車輛車速、前方車輛車速和所述第一相對距離確定碰撞時間,并在所述碰撞時間小于預定時間時,向宿主車輛的駕駛員發出報警信號和/或向所述車輪電機制動裝置發送所述緊急制動信號,其中,所述整車控制器還用于根據所述宿主車輛車速、車輪轉速和預定車胎滑移率確定制動力矩,并根據所述制動力矩生成所述緊急制動信號,具體包括:根據所述宿主車輛車速和車輪轉速得到車胎實際滑移率;根據所述車胎實際滑移率和所述預定車胎滑移率確定車輪目標轉速;根據所述車輪目標轉速確定所述制動力矩,并根據所述制動力矩生成所述緊急制動信號,
其中,所述預定時間包括第一預定時間和第二預定時間,所述第一預定時間大于所述第二預定時間,所述整車控制器用于在所述宿主車輛車速大于預定車速且所述第一相對距離小于預定距離時,判斷所述碰撞時間是否小于所述第一預定時間且大于所述第二預定時間,如果是,則生成所述報警信號并向宿主車輛的駕駛員發出所述報警信號,如果所述碰撞時間小于所述第二預定時間,則生成所述報警信號并向宿主車輛的駕駛員發出所述報警信號,以及向所述車輪電機制動裝置發送所述緊急制動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輪電機制動裝置包括:
電機控制器,所述電機控制器分別與所述車輪制動電機和所述整車控制器相連,以接收來自所述整車控制器發送的所述緊急制動信號,并根據所述緊急制動信號驅動所述車輪制動電機對車輛進行回饋制動;
所述車輪制動電機,所述車輪制動電機通過變速器與車輪相連,所述車輪制動電機用于通過所述變速器向車輪施加制動力。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輪電機制動裝置為多個,多個所述車輪電機制動裝置一一對應于車輛的多個車輪。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輪制動電機為輪邊電機或輪轂電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防碰撞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速檢測裝置還用于檢測后方車輛車速,所述車距檢測裝置還用于檢測宿主車輛與后方車輛之間的第二相對距離,所述整車控制器還用于在所述后方車輛車速大于預定車速且所述第二相對距離小于預定距離時,根據所述宿主車輛車速、后方車輛車速和所述第二相對距離確定碰撞時間,并在所述碰撞時間小于預定時間時,向后方車輛發出報警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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