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紡織廢水的處理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610046197.1 | 申請日: | 2016-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692952B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01 |
| 發明(設計)人: | 丁俊銘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通海陵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9/04 | 分類號: | C02F9/04;C02F103/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志霖恒遠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35 | 代理人: | 孟阿妮;郭棟梁 |
| 地址: | 226602 江蘇省南***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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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紡織廢水 過濾 廢水 曝氣 絮凝罐 絮凝 紡織技術領域 工藝處理 排放標準 強氧化劑 吸附材料 氧化還原 氧化罐 有效地 鐵屑 吸附 調劑 排放 污染 | ||
1.一種紡織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一,取紡織廢水,調劑pH值為7-8,過濾;調節pH為3-4,曝氣,過濾;
步驟二,將廢水排入氧化罐,加入強氧化劑,曝氣,放置4-12小時,過濾,所述強氧化劑包括如下重量份數的各組分:高錳酸鉀3-6
份,硫酸鋁20-40份,硫酸鐵30-40份,聚合氯化鋁20-40份,氯酸鈉10-20份,過二硫酸銨10-15份、鉍酸鈉1-20份;
步驟三,將廢水排入裝有鐵屑的氧化還原罐,調節pH為4-5,曝氣,過濾;
步驟四,將廢水排入第一絮凝罐,進行第一次絮凝,過濾;排入第二絮凝罐,進行第二次絮凝,過濾,所述第一次絮凝包括如下步驟:加入由FeSO4和FeCl3組成的絮凝劑,FeSO4投入量為60-80mg/L,
FeCl3投入量為130-180mg/L,停留時間為4-8小時,所述第二次絮凝包括如下步驟:加入絮凝劑,投入量為200-290mg/L,停留時間為4-8小時;所述絮凝劑包括如下重量分數的各組分:聚合硫酸鋁10-20份,鋁酸鈉2-5份,硅藻土7-11份,硼砂4-9份,氯化鋁10-15份,聚合硫酸鐵12-18份;
步驟五,將廢水再經吸附材料進行吸附,過濾,排放,所述吸附材料包括如下重量分數的各組分:活性膨潤土30-40份,活性凹凸棒石粘土60-70份,聚合硫酸鐵1-5份,聚丙烯酰胺1-4份,氧化鈣30-50份,硫酸鋁鉀12-18份,硅藻土2-4份,活性炭20-26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紡織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過濾為采用無紡布過濾器或石英砂進行過濾。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紡織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曝氣的時間為50-100分鐘。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紡織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三中,所述鐵屑的粒徑為3-6m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紡織廢水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五中,所述吸附材料包括如下重量分數的各組分:活性膨潤土36份,活性凹凸棒石粘土65份,聚合硫酸鐵3份,聚丙烯酰胺3份,氧化鈣40份,硫酸鋁鉀16份,硅藻土3份,活性炭2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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