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天線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83129.6 | 申請日: | 2015-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2845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29 |
| 發明(設計)人: | 水野浩年;林健太郎;后藤正幸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友華 |
| 主分類號: | H01Q1/32 | 分類號: | H01Q1/32;H01Q1/22;H01Q1/5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高培培;車文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天線 裝置 | ||
1.一種天線裝置,具備頂部單元、在所述頂部單元的下方設置的波長縮短元件、及相機的罩殼,
所述罩殼設置在避開所述頂部單元的正下方的位置,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在與上下方向垂直的規定方向上接近所述罩殼而配置,
規定的頻帶中的最大天線效率為未設置所述相機時的最大天線效率的85%以上,
所述頂部單元為由金屬板構成的電容單元,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為線圈,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與所述頂部單元連接。
2.一種天線裝置,具備頂部單元、在所述頂部單元的下方設置的波長縮短元件、及相機的罩殼,
所述罩殼設置在避開所述頂部單元的正下方的位置,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在與上下方向垂直的規定方向上接近所述罩殼而配置,
所述罩殼與所述波長縮短元件之間的所述規定方向上的距離為接收對象信號的最小波長的0.00075倍以上,
所述頂部單元為由金屬板構成的電容單元,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為線圈,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與所述頂部單元連接。
3.一種天線裝置,具備頂部單元、在所述頂部單元的下方設置的波長縮短元件、及相機的罩殼,
所述罩殼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頂部單元的正下方,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在與上下方向垂直的規定方向上從所述罩殼隔開規定距離而配置,
規定的頻帶中的最大天線效率為未設置所述相機時的最大天線效率的85%以上,
所述頂部單元為由金屬板構成的電容單元,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為線圈,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與所述頂部單元連接。
4.一種天線裝置,具備頂部單元、在所述頂部單元的下方設置的波長縮短元件、及相機的罩殼,
所述罩殼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頂部單元的正下方,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在與上下方向垂直的規定方向上從所述罩殼隔開規定距離而配置,
所述罩殼與所述波長縮短元件之間的所述規定方向上的距離為接收對象信號的最小波長的0.0023倍以上,
所述頂部單元為由金屬板構成的電容單元,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為線圈,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與所述頂部單元連接。
5.一種天線裝置,具備頂部單元、在所述頂部單元的下方設置的波長縮短元件、及相機的罩殼,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的上端部處于比所述罩殼的上端部靠上方處,所述波長縮短元件的下端部處于比所述罩殼的下端部靠上方處,
所述頂部單元為由金屬板構成的電容單元,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為線圈,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與所述頂部單元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天線裝置,
所述罩殼設置在避開所述頂部單元的正下方的位置,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在與上下方向垂直的規定方向上接近所述罩殼而配置,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與所述相機的罩殼在高度方向上的相互重疊長為接收對象信號的最小波長的0.0038倍以下,
所述罩殼與所述波長縮短元件之間的所述規定方向上的距離為接收對象信號的最小波長的0.00030倍以上。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天線裝置,
所述波長縮短元件存在于所述頂部單元的中央部正下方處或比該中央部正下方處更接近所述罩殼的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天線裝置,
所述罩殼為金屬制。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天線裝置,
所述罩殼為金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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