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81764.0 | 申請日: | 2015-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4838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2 |
| 發明(設計)人: | 高柳卓;鈴木浩義;林正典;柱山直樹;實吉勇一郎;荻野純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K1/04 | 分類號: | B60K1/04;B60K1/00;B60K15/063;B60K5/00;B60K6/22;B60K6/24;B60K6/26;B60L50/71;H01M2/10;H01M8/04;B60K6/4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劉國超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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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 ||
1.一種車輛,其具備:
車廂,其設置有座椅;
前室,其在比該車廂靠前方的位置作為與該車廂不同的空間而設置;
行李箱,其在比該車廂靠后方的位置作為與該車廂同一空間或不同的空間而設置;
重量部,其包括驅動車輪的驅動部和向該驅動部供給燃料或電力的動力源中的至少一方;以及
蓄電池,其向所述驅動部供給電力,
所述重量部具有第一重量部和第二重量部,
該第一重量部和該第二重量部中的至少一方包括所述驅動部,其中,
所述蓄電池設置于所述車廂下方,
所述蓄電池中的至少一部分蓄電池模塊配置于后部座椅下方,
所述蓄電池模塊的高度在所述后部座椅下方的后方比在所述后部座椅下方的前方低,
所述蓄電池的控制裝置配置于在所述后部座椅下方的前方配置的蓄電池模塊的后方、且在所述后部座椅下方的后方配置的蓄電池模塊的上方,
所述第一重量部設置于所述前室,
所述第二重量部設置于所述行李箱下方,
所述第二重量部的高度低于所述第一重量部的高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車輛為燃料電池車,
所述第一重量部包括電動機、進行該電動機的通電控制的通電控制裝置以及燃料電池,
所述第二重量部包括氫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車輛為混合動力車,
所述第一重量部包括發動機、電動機、發電機、以及進行該電動機及該發電機的通電控制的通電控制裝置,
所述第二重量部包括燃料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第二重量部還包括充電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車輛為電動機動車,
所述第一重量部包括電動機、進行該電動機的通電控制的通電控制裝置以及充電器,
所述第二重量部包括其他蓄電池。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蓄電池形成由多個蓄電池模塊構成的蓄電池單元,
所述蓄電池模塊配置于前部座椅下方及后部座椅下方,未配置于后部座椅的乘客的腳下。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第二重量部固定于框架構件,
所述框架構件固定于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左右一對車輛骨架構件。
8.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蓄電池的高度在后部座椅的下方最高,并且低于所述第二重量部的高度。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中,
設置于所述車廂下方的所述蓄電池配置于前部座椅下方,
在后部座椅下方設置有其他氫罐,
所述其他氫罐的高度低于所述第二重量部的高度。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第二重量部固定于框架構件,
所述框架構件固定于沿前后方向延伸的左右一對車輛骨架構件。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蓄電池的高度在后部座椅的下方最高,并且低于所述第二重量部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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