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機動車用門閂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76284.5 | 申請日: | 2015-0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50475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26 |
| 發明(設計)人: | 克里斯蒂安·丹博尤;布萊恩·法里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GECOM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B79/08 | 分類號: | E05B79/08;E05B81/14;E05B81/16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孫紀泉 |
| 地址: | 美國印***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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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動車 門閂 裝置 | ||
1.一種機動車用門閂裝置,包括:
主體;
嚙合單元,所述嚙合單元收容在所述主體中且包括能夠與所述主體的鎖扣嚙合的嚙合機構;以及
操作單元,所述操作單元包括操作所述嚙合機構的操作機構和被固定到所述主體以收容所述操作機構的殼體,
所述操作機構包括:
鎖定馬達;
鎖定旋轉構件,所述鎖定旋轉構件通過所述鎖定馬達的驅動而旋轉;
鎖定機構,所述鎖定機構包括機械元件,所述機械元件能夠基于所述鎖定旋轉構件的旋轉而在用于使車外側的外部機械操作元件的車門打開操作有效的解鎖狀態和用于使車外側的外部機械操作元件的車門打開操作無效的鎖定狀態之間切換;
釋放馬達,所述釋放馬達配置在所述鎖定馬達的下方;以及
電動釋放桿,所述電動釋放桿經由釋放軸樞轉地安裝到所述殼體且通過所述釋放馬達的驅動而旋轉,以無論所述鎖定機構是處于所述解鎖狀態還是所述鎖定狀態都能夠釋放所述嚙合機構的嚙合,其中當所述鎖定機構處于鎖定狀態時,在通過所述鎖定馬達將所述鎖定機構保持在所述鎖定狀態的同時,能夠通過所述釋放馬達釋放所述嚙合機構的嚙合,
其中,如果所述鎖扣進入所述主體的鎖扣進入槽以與所述嚙合機構嚙合所沿著的進入路線被定義為鎖扣進入線X,則用于所述鎖定馬達的外殼配置在所述鎖扣進入線X的上方,且用于所述釋放馬達的外殼配置在所述鎖扣進入線X的下方。
2.一種機動車用門閂裝置,包括:
主體;
嚙合單元,所述嚙合單元收容在所述主體中且包括能夠與所述主體的鎖扣嚙合的嚙合機構和能夠釋放所述嚙合機構的打開桿;以及
操作單元,所述操作單元包括經由所述打開桿操作所述嚙合機構的操作機構和被固定到所述主體以收容所述操作機構的殼體,
所述操作機構包括:
鎖定馬達;
鎖定旋轉構件,所述鎖定旋轉構件通過所述鎖定馬達的驅動而旋轉;
鎖定機構,所述鎖定機構包括機械元件,所述機械元件能夠基于所述鎖定旋轉構件的旋轉而在用于使車外側的外部機械操作元件的車門打開操作有效的解鎖狀態和用于使車外側的外部機械操作元件的車門打開操作無效的鎖定狀態之間切換;
釋放馬達,所述釋放馬達配置在所述鎖定馬達的下方;以及
電動釋放桿,所述電動釋放桿經由釋放軸樞轉地安裝到所述殼體且通過所述釋放馬達的驅動而旋轉以直接接觸和釋放所述打開桿,由此無論所述鎖定機構是處于所述解鎖狀態還是所述鎖定狀態都能夠釋放所述嚙合機構的嚙合,其中當所述鎖定機構處于鎖定狀態時,在通過所述鎖定馬達將所述鎖定機構保持在所述鎖定狀態的同時,能夠通過所述釋放馬達釋放所述嚙合機構的嚙合,
其中,如果所述鎖扣進入所述主體的鎖扣進入槽以與所述嚙合機構嚙合所沿著的進入路線被定義為鎖扣進入線X,則用于所述鎖定馬達的外殼配置在所述鎖扣進入線X的上方,且用于所述釋放馬達的外殼配置在所述鎖扣進入線X的下方。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用門閂裝置,其中,所述鎖定馬達和所述釋放馬達通過機動車輛的電子控制單元控制,并且其中,當認證出攜帶電子鑰匙的正規使用者接近所述機動車輛時,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僅控制兩個馬達中的所述釋放馬達以釋放所述嚙合機構的嚙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用門閂裝置,其中,如果接觸所述釋放馬達的上端且向后方延伸的直線為直線D,如果接觸所述釋放馬達的下端且向后方延伸的直線為直線E,且如果在所述直線D和所述直線E之間限定范圍F,則所述釋放軸配置在所述范圍F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用門閂裝置,其中,所述釋放馬達被配置成使得樞轉地安裝到用于所述釋放馬達的外殼的輸出軸指向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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