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身后部構造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75705.2 | 申請日: | 2015-0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07051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14 |
| 發明(設計)人: | 高橋康一;川邊悟;安井健;山根昌晃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D25/20 | 分類號: | 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陳偉;劉偉志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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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身 后部 構造 | ||
1.一種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具備:
底板,其具有低底板部、設在所述低底板部的后方的高底板部、形成于所述高底板部且從車身前后方向觀察時向下呈凸形狀的底板凹部、和層差部,所述層差部形成于所述低底板部的后端部,且呈比所述低底板部高、比所述高底板部低的高度;
支撐件,其將所述低底板部及所述底板凹部的底面連接;
前加強件,其具有高度與所述低底板部相同的緊固部,并且在與所述層差部之間構成收納緊固部件的閉合截面,
所述支撐件與所述前加強件的所述緊固部通過緊固部件緊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低底板部、所述支撐件及所述底板凹部的所述底面在從車身側方觀察時以相同高度配置為大致直線狀。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
具有后加強件,所述后加強件在與所述底板凹部的所述底面之間構成收納緊固部件的閉合截面,
所述支撐件與所述后加強件通過緊固部件緊固。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
具有后加強件,所述后加強件在與所述底板凹部的所述底面之間構成收納緊固部件的閉合截面,
所述支撐件與所述后加強件通過緊固部件緊固。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板具有在所述低底板部的車寬方向中央部延伸設置且從車身前后方向觀察時向上呈凸形狀的底板通道,所述低底板部由所述底板通道劃分為左低底板部和右低底板部,
所述支撐件具有:
將所述左低底板部與所述右低底板部連接的通道支撐件;
將所述左低底板部與所述底板凹部的所述底面連接的左支撐件;和
將所述右低底板部與所述底板凹部的所述底面連接的右支撐件,
所述左支撐件及所述右支撐件左右對稱地配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件使所述通道支撐件、所述左支撐件及所述右支撐件成為一體并呈三角桁架形狀,
該三角桁架形狀的頂點分別與所述左低底板部的右后端部、所述右低底板部的左后端部及所述底板凹部的所述底面的前端部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件呈板狀。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件呈板狀。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件呈板狀。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件通過緊固部件與所述低底板部及所述底板凹部的所述底面連接,
呈板狀的所述支撐件具有在緊固部位之間向所述高底板部側延伸設置的凸緣部。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件通過緊固部件與所述低底板部及所述底板凹部的所述底面連接,
呈板狀的所述支撐件具有在緊固部位之間向所述高底板部側延伸設置的凸緣部。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身后部構造,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件通過緊固部件與所述低底板部及所述底板凹部的所述底面連接,
呈板狀的所述支撐件具有在緊固部位之間向所述高底板部側延伸設置的凸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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