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供氣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70978.8 | 申請日: | 2015-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206870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13 |
| 發明(設計)人: | 丹尼爾·米赫涅維奇;亞歷山德拉·杜迪奇;馬伊切·沙維斯拉克;亞采克·利什;亞歷山大·古尼亞克;安娜·雅尼茨卡 | 申請(專利權)人: | 施耐德博士汽車制造波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H3/06 | 分類號: | B60H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柏杉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13 | 代理人: | 王慶艷;劉繼富 |
| 地址: | 波蘭大雅*** | 國省代碼: | 波蘭;P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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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供氣系統 光催化劑 供應口 進氣道 進氣口 空氣調節系統 過濾器 氣流調節器 接合器 內表面 鑲嵌件 旁路 沉積 優選 通風 機動車 | ||
1.一種車輛供氣系統,其包括進氣道、過濾器、氣流調節器、出氣口、光源和在系統內至少一個進氣口和至少一個供應口之間的光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劑位于與至少一個元件連接的旁路(6)上,所述元件選自車輛通風/空氣調節系統(3)、進氣道(4)、供應口(5)、氣流調節器(7)和過濾器(9),而所述旁路(6)裝配有干擾氣流流動的裝置,所述裝置構成由肋狀物和/或板(11,12)的系統形成的管道網絡,以使得氣流暴露于所述光催化劑的時間延長,允許污染空氣的更好混合以及光催化過程所需的時間以減少毒素。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旁路(6)內設置鑲嵌件(1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劑沉積在至少一個元件的內表面上,所述元件選自車輛通風/空氣調節系統(3)、進氣道(4)、供應口(5)、氣流調節器(7)和過濾器(9)。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劑沉積在所述旁路的鑲嵌件(10)上,所述鑲嵌件(10)作為陶瓷鑲嵌件、金屬鑲嵌件、玻璃鑲嵌件或塑料鑲嵌件制成。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旁路(6)安裝有光學系統,其聚焦或分散光到設備表面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劑以選自CuO、Co3O4、CoOx、NiO、MnOx、MnO2、MoO3、ZnO、Fe2O3、WO3、TiO2、Al2O3、CeO2、V2O5、ZrO2、HfO2、Dy2O3、Cr2O3、Nb2O5的金屬氧化物納米粉末層及其組合的形式提供;或者,其具有選自Pt、Pd和Rh的貴金屬納米粉末的添加劑。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催化劑以鈮酸鋰(LiNbO3)納米粉末層的形式提供。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照明具有經沉積的光催化劑的表面的所述光源以紫外光的形式提供,所述紫外光為LED或LED燈、纖維-光纜、陰極光、紫外激光器或其組合的形式。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旁路(6)具有表面貼裝(SMD)的LED,其具有240nm至415nm的波長λ和高斯分布的輻射,所述旁路(6)配備有安裝在旁路(6)內部和/或外部、照明角度為130°的透明光學準直系統。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旁路(6)容納以通孔技術安裝的LED,其具有240nm至415nm的波長λ,所述旁路(6)配備有安裝在旁路(6)內部和/或外部、照明角度為30°的集成透明光學系統。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光催化劑活化的溫度為120℃至500℃。
12.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配備有控制系統進口和出口之間的氣流的自動系統。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配備有用于控制在所述系統和所述旁路(6)之間的氣流的氣流調節器(7)。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配備有用于控制在所述系統和所述旁路(6)之間的氣流的氣流調節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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