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后續處理豎井材料的表面結構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67931.6 | 申請日: | 2015-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00966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16 |
| 發明(設計)人: | 拉法埃爾·比奇;卡爾·魏因博格 | 申請(專利權)人: | 因溫特奧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34 | 分類號: | B66B1/34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靖亮 |
| 地址: | 瑞士赫爾***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后續 處理 豎井 材料 表面 結構 方法 | ||
1.一種用于對電梯的豎井材料(2、6、12)的沿豎井(1)延伸的表面結構(20)進行后續處理的方法,所述方法使得能夠更好地確定在豎井中可移動的電梯轎廂的絕對位置,所述表面結構在豎井中沿電梯轎廂的行駛路徑延伸,其中,電梯還包括:攝像機(3),所述攝像機布置在電梯轎廂(4)上并且產生表面結構(20)的圖像數據;以及評價單元,所述評價單元基于圖像數據來獲取電梯轎廂(4)的絕對位置和/或速度,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在表面結構(20)上選擇至少一個部位以進行后續處理,
借助于機械后續處理方法和/或涂覆層的后續處理方法在表面結構(20)的所述至少一個部位上進行后續處理,以便提高所述至少一個部位在圖像數據中的區分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表面結構(20)連續地得到后續處理。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表面結構(20)僅在一些部位上得到后續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緊接著對豎井材料(2、6、12)的基礎模制過程,對表面結構(20)進行后續處理。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豎井材料(2、6、12)是豎井壁、導軌或者固定元件。
6.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涂覆層的后續處理方法是借助于如下處理方法中的至少一個進行后續處理:涂覆粗漆、粉末涂覆、涂覆立體結構或者涂覆平面圖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涂覆的立體結構包括如下成分中的至少一種:硝化復合膠粘劑、乙烯基共聚物和聚氨酯合成樹脂分散系。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粗漆包括如下組分或成分中的至少一種:小鋁片、云母、銅和硅油。
9.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表面結構(20)借助于切削處理方法進行后續處理。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表面結構(20)借助于如下處理方法中的至少一種進行后續處理:磨削、雕刻、輻射和刷制。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表面結構(20)借助于無切削的處理方法進行后續處理。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表面結構(20)借助于如下處理方法中的至少一種進行后續處理:壓鑄、蝕刻、鍛打和激光刻字。
13.一種電梯部件(6、12),所述電梯部件位置固定地安裝在豎井(1)中,其特征在于,
電梯部件(6、12)具有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進行后續處理的表面結構(20)。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梯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梯部件是導軌或者固定元件。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梯部件,其特征在于,電梯部件設計為導軌(6),所述導軌被設計用于引導電梯轎廂(4),其中,導軌(6)成型為T形型材,所述T形型材包括基板(6.1),引導法蘭(6.3a、6.3b)居中地與基板夾成直角地豎起,其中,基板(6.1)的朝向引導法蘭(6.3a、6.3b)的側面具有后續處理的表面結構(20)。
16.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梯部件,其特征在于,電梯部件設計為導軌(6),所述導軌設計用于引導電梯轎廂,其中,導軌(6)成型為T形型材,所述T形型材包括:基板(6.1);居中地從基板上成直角豎起的引導法蘭(6.3a、6.3b);以及形成于基板(6.1)與引導法蘭(6.3a、6.3b)之間的過梁(6.2),其中,過梁(6.2)具有后續處理的表面結構(20)。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因溫特奧股份公司,未經因溫特奧股份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580067931.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