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小的活動性脈絡膜新生血管病變的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的治療在審
| 申請號: | 201580066980.8 | 申請日: | 2015-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69995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01 |
| 發明(設計)人: | O·蔡茨;O·索韋德;H·吳 | 申請(專利權)人: | 拜耳醫藥保健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1/7105 | 分類號: | A61K31/7105;A61K41/00;C07K16/22;A61P27/02;A61K31/409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85 | 代理人: | 張廣育,姜建成 |
| 地址: | 美國新***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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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活動性 脈絡 新生 血管 病變 年齡 相關性 黃斑 變性 治療 | ||
1.一種用于在患者中治療濕性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wAMD)的方法,其中首先確定活動性CNV病變尺寸是否小于總病變尺寸的50%,然后在活動性CNV病變尺寸小于總病變尺寸的50%的情況下,按照常規wAMD治療方案對患者進行治療。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活動性CNV病變尺寸小于總病變尺寸的50%的情況下,采用抗VEGF療法對患者進行治療。
3.根據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初始的抗VEGF療法包括每間隔4、8、12或更多周時,單次注射或兩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或更多次注射用于抗VEGF療法的藥物組合物。
4.根據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每4周給予抗VEGF療法的至少3個劑量。
5.根據權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在先前的抗VEGF療法之后的第4、8、12或更多周時,進行治療響應的評估。
6.根據權利要求2、3、4或5的方法,其中所述抗VEGF療法包括給予選自阿柏西普、蘭尼單抗、貝伐單抗、KH-902或哌加他尼的化合物。
7.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在活動性CNV病變尺寸小于總病變尺寸的50%的情況下,采用PDT使用光敏劑對患者進行治療。
8.根據權利要求7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療包括給予作為光敏劑的維替泊芬。
9.一種用于治療sCNVwAMD的藥物組合物,其包含抗VEGF劑。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藥物組合物,其包含阿柏西普、蘭尼單抗、貝伐單抗、KH-902和哌加他尼。
11.一種用于治療sCNVwAMD的藥物組合物,其包含光敏劑。
12.根據權利要求11的藥物組合物,其包含作為光敏劑的維替泊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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