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物體檢測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57050.6 | 申請日: | 2015-10-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1096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2-21 |
| 發明(設計)人: | 松浦充保;野村卓也;田中秀典;大林干生;石嵨宏亙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電裝;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1S7/524 | 分類號: | G01S7/524;G01S7/537;G01S15/93;G08G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舒艷君;李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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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物體 檢測 裝置 | ||
物體檢測裝置是檢測到物體為止的距離的物體檢測裝置,具備:發送接收部(11),反復發送作為超聲波的發送波,并接收來自上述發送波的反射波;發送控制部(14),使上述發送波發送;距離計算部(15),基于從上述發送接收部發送上述發送波到接收上述反射波為止的時間差來計算到上述物體為止的距離;以及發送時刻控制部(25、125),控制上述發送控制部使上述發送波發送的時刻。在基于到上述物體為止的距離,需要識別是否產生干擾時預先設定的干擾識別條件成立的情況下,上述發送時刻控制部在發送接收期間與下一個上述發送接收期間之間插入臨時等待時間。
本申請基于2014年10月22日申請的日本專利申請編號2014-215711號主張優先權,并在此引用其全部內容。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發送接收超聲波來檢測物體的物體檢測裝置。
背景技術
發送接收超聲波來檢測物體的物體檢測裝置具備超聲波傳感器,測量從超聲波傳感器發送超聲波起到接收該超聲波被物體反射而產生的反射波為止的時間差來計算到物體的距離。
若在物體檢測裝置的周圍有其它的超聲波傳感器,則有時產生干擾。干擾是指本裝置的超聲波傳感器接收其它裝置的超聲波傳感器發送的發送波。難以區別其它裝置的超聲波傳感器發送的發送波、和由本裝置的超聲波傳感器發送的發送波而產生的反射波。因此,若產生干擾,則計算出的距離產生誤差。
并且,在駕駛輔助系統基于該物體檢測裝置檢測出的距離來執行駕駛輔助工作的情況下,存在由于距離誤差而駕駛輔助系統誤工作之虞。
在專利文獻1中,為了防止干擾,還具備發送接收紅外線的紅外線傳感器,使用紅外線來使超聲波的發送時刻與其它的超聲波傳感器同步。
但是,為了避免干擾而具備紅外線傳感器會導致成本增加。另外,未必全部的裝置具備相同規格的紅外線傳感器,難以對已經在市場工作中的裝置追加紅外線傳感器。鑒于此,為了避免干擾,也可考慮隨機地變更超聲波的發送間隔。到接收來自物體的反射波為止的時間、即時間差不受發送間隔的變動的影響。
與此相對,若隨機地變更本裝置的超聲波傳感器對發送波進行發送的時間,則到接收來自其它裝置的超聲波傳感器的發送波為止的時間差隨機地變動。這是因為其它裝置的超聲波傳感器對發送波進行發送的時刻不受本裝置的超聲波傳感器對發送波進行發送的發送間隔的影響。因此,若隨機地變更超聲波的發送間隔,則能夠辨別干擾。
若是同機型的物體檢測裝置彼此的干擾,則另一方的物體檢測裝置所具備的超聲波傳感器也同樣地隨機變更發送間隔。即使本裝置的超聲波傳感器變更發送間隔,若其它裝置的超聲波傳感器也變更發送間隔,且變更后發送間隔也一致,則不能夠分辨干擾。為了降低發送間隔一致的可能性,需要盡量準備許多發送間隔。但是,若準備許多發送間隔,則與準備的發送間隔少的情況相比較,最長的發送間隔變長。這是因為最長的發送間隔不能夠比裝置的最小處理周期×所準備的發送間隔的數目短。而且,若從該許多發送間隔隨機地選擇發送間隔,則發送接收周期變長。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7-114081號公報
發明內容
本公開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夠抑制由于干擾而駕駛輔助工作誤工作,并抑制成本提高且也能夠抑制發送接收周期變長的物體檢測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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