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遠程車輛數據收集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56836.6 | 申請日: | 2015-11-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111902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06 |
| 發明(設計)人: | 宇野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7C5/00 | 分類號: | G07C5/00 |
| 代理公司: | 11227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萍;李春暉<國際申請>=PCT/JP2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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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遠程 車輛 數據 收集 系統 | ||
1.一種遠程車輛數據收集系統,包括管理多個車輛的行駛信息的中心,其中,
所述中心被配置成通過無線通信針對對象車輛規定以下中至少之一:要收集的車輛數據的類型、當收集所述車輛數據時所使用的條件表達式、當收集所述車輛數據時的采樣周期、以及所述條件表達式的檢查周期,
所述中心被配置成通過無線通信讀取基于所述規定收集的所述車輛數據,
所述中心包括檢查標準和中心側檢查部,
所述中心側檢查部被配置成基于所述檢查標準來檢查針對所述對象車輛規定的以下中至少一個的適當性:所述車輛數據的類型、所述條件表達式、所述采樣周期以及所述檢查周期,
所述對象車輛包括車輛側檢查部,所述車輛側檢查部被配置成檢查所述對象車輛的資源是否適當,
所述車輛側檢查部被配置成:當基于來自所述中心的所述規定收集所述車輛數據時,檢查所述對象車輛的資源是否適當,
所述中心被配置成針對所述車輛數據的每個項設置所述采樣周期的下限,
所述中心具有作為所述檢查標準的數據庫,
所述數據庫被配置成將所述對象車輛的類型與能夠在所述對象車輛的類型的車輛中收集的車輛數據的類型相關聯,
所述中心側檢查部被配置成基于所述數據庫來識別與所述對象車輛的類型相對應的車輛數據的類型,以及
所述中心側檢查部被配置成:在所識別的車輛數據的類型與針對所述對象車輛已經規定為要收集的對象的所述車輛數據的類型一致的條件下,確定“所述車輛數據的類型適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遠程車輛數據收集系統,其中,
所述數據庫被配置成將所述車輛數據的可能值的范圍與所述車輛數據的類型相關聯,
所述中心側檢查部被配置成基于所述數據庫根據所述對象車輛的類型來識別要收集的所述車輛數據的可能值的范圍,以及
所述中心側檢查部被配置成:在所述車輛數據的滿足針對所述對象車輛規定的所述條件表達式的數據值范圍在所識別的范圍內的條件下,確定“所述車輛數據的條件表達式適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遠程車輛數據收集系統,其中,
所述數據庫被配置成將所述檢查周期的可設置范圍與所述條件表達式相關聯,
所述中心側檢查部被配置成基于所述數據庫來識別所述條件表達式中的與所述對象車輛的類型相對應的所述檢查周期的可設置范圍,以及
所述中心側檢查部被配置成:在針對所述對象車輛規定的所述檢查周期在所識別的范圍內的條件下,確定“所述檢查周期適當”。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遠程車輛數據收集系統,其中,
所述數據庫被配置成將所述采樣周期的可設置范圍與所述車輛數據的類型相關聯,
所述中心側檢查部被配置成基于所述數據庫來識別關于與所述對象車輛的類別相對應的所述車輛數據的類型的所述采樣周期的可設置范圍,以及
所述中心側檢查部被配置成:在針對所述對象車輛規定的所述采樣周期在所識別的范圍內的條件下,確定“所述采樣周期適當”。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遠程車輛數據收集系統,其中,
所述對象車輛具有存儲器和存儲裝置中至少之一,以及
由所述車輛側檢查部檢查的所述對象車輛的資源被配置成包括所述存儲器和所述存儲裝置中至少一個的空間的量。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遠程車輛數據收集系統,其中,
所述對象車輛具有車輛網絡,以及
由所述車輛側檢查部檢查的所述對象車輛的資源被配置成包括所述車輛網絡的總線占用。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遠程車輛數據收集系統,其中,描述一個或多個命令的腳本被配置成指定所述車輛數據的收集條件。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遠程車輛數據收集系統,其中,
所述對象車輛包括連接至控制器局域網(CAN)的多個車載控制設備,以及
所述車載控制設備中的一個或多個被配置成通過由CAN協議指定的通信來收集所述車輛數據。
9.一種遠程車輛數據收集系統的控制方法,所述遠程車輛數據收集系統包括管理多個車輛的行駛信息的中心,其中,所述方法包括:
由所述中心通過無線通信針對對象車輛規定以下中至少之一:要收集的車輛數據的類型、當收集所述車輛數據時所使用的條件表達式、當收集所述車輛數據時的采樣周期以及所述條件表達式的檢查周期;
由所述中心通過無線通信讀取基于規定收集的所述車輛數據;
由所述中心包括檢查標準和中心側檢查部;
由所述中心側檢查部基于所述檢查標準來檢查針對所述對象車輛規定的以下中至少一個的適當性:所述車輛數據的類型、所述條件表達式、所述采樣周期以及所述檢查周期;
由所述對象車輛包括車輛側檢查部,所述車輛側檢查部被配置成檢查所述對象車輛的資源是否適當;
當基于來自所述中心的所述規定收集所述車輛數據時,由所述車輛側檢查部檢查所述對象車輛的資源是否適當;
由所述中心針對所述車輛數據的每個項設置所述采樣周期的下限;
由所述中心具有作為所述檢查標準的數據庫;
由所述數據庫將所述對象車輛的類型與能夠在所述對象車輛的類型的車輛中收集的車輛數據的類型相關聯;
由所述中心側檢查部基于所述數據庫來識別與所述對象車輛的類型相對應的車輛數據的類型;以及
在所識別的車輛數據的類型與針對所述對象車輛已經規定為要收集的對象的所述車輛數據的類型一致的條件下,由所述中心側檢查部確定“所述車輛數據的類型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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