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傾斜轉向柱的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51052.4 | 申請日: | 2015-09-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07431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8 |
| 發明(設計)人: | 班諾瓦·勒邁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戴卡特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5/05 | 分類號: | B62K5/05;B62K21/00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鄭特強;張琦 |
| 地址: | 法國維***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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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傾斜 轉向 車輛 | ||
1.一種車輛(10),包括:
·踏板(12),適用于直接或間接支撐使用者并具有支撐面(14);
·后輪組件(30),具有單個接觸裝置(32);
·轉向組件(16),包括具有第一軸線(X1)的至少一個轉向柱(18),所述轉向柱被安裝為相對于所述踏板繞所述第一軸線樞轉,所述第一軸線與所述支撐面形成第一角度(a1);
·前輪組件(22),具有至少第一接地裝置和第二接地裝置(24、24’);
·所述前輪組件相對于所述踏板繞第二軸線(X2)可樞轉地安裝;
·所述轉向柱被設置為使所述轉向柱繞所述第一軸線的樞轉引起所述前輪組件繞所述第二軸線的樞轉;以及
·所述第一軸線和所述第二軸線相對彼此傾斜并限定第二角度(a2);
所述車輛的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角度在所述車輛使用期間不可變,并且,所述第二軸線(X2)相對于所述踏板的支撐面傾斜,所述第二軸線與所述支撐面形成第三角度(a3),所述第三角度為鈍角,以及所述車輛還包括縱向軸線(D),所述車輛被構造為,使所述踏板(12)繞所述縱向軸線(D)向所述轉向柱(18)繞所述第一軸線(X1)樞轉時由所述車輛的路徑畫出的弧形的圓心(R)傾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10),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還包括角接頭裝置(40),其構造為使所述轉向組件和所述前輪組件連接在一起。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10),其特征在于,所述角接頭裝置包括:
·第一元件(42),安裝在所述轉向柱(18)上;
·第二元件(44),安裝在所述前輪組件(22)上;以及
·第三元件(46),安裝在所述第一元件上并安裝在所述第二元件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1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元件被設置在所述第一元件與所述第二元件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1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軸線(X1)和所述第二軸線(X2)相交于所述角接頭裝置(40)。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10),其特征在于,所述角接頭裝置包括萬向節(41)。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1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角度(a1)為銳角。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10),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車輛使用期間,所述第三角度不可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10),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輪組件的第一接地裝置和第二接地裝置(24、24’)中的至少一個包括:輪(25、25’),所述輪被安裝為繞相關聯的旋轉軸(Y、Y’)線旋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10),其特征在于,所述輪(25、25’)形成非零外傾角(C、C’)。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10),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輪組件(22)具有縱向軸線(L),所述車輛還具有返回裝置(50),其構造為將所述前輪組件的縱向軸線放置為,在所述轉向柱(18)繞所述第一軸線(X1)樞轉時大體上平行于所述踏板(12)的支撐面(14)。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10),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為滑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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