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合成纖維用處理劑及其利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580000248.0 | 申請日: | 2015-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492688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24 |
| 發明(設計)人: | 氏野郁也;奧澤政巨 | 申請(專利權)人: | 松本油脂制藥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D06M13/256 | 分類號: | D06M13/256;C09K15/12;C09K15/32;D06M13/29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奉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464 | 代理人: | 吳立,鄒軼鮫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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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合成纖維 用處 及其 利用 | ||
1.一種合成纖維用處理劑,是含有平滑成分(A)和由下述通式(1)表示的有機磺酸化合物(B)的合成纖維用處理劑,其中,
所述有機磺酸化合物(B)在處理劑的不揮發成分中所占的重量比例為1.25~12重量%,
通過離子色譜法從處理劑的不揮發成分中檢測出的硫酸根離子(SO42-)的重量比例為200ppm以下,氯離子(Cl-)的重量比例為200ppm以下,
[化1]
式(1)中,a和b為0以上的整數且是滿足a+b=5~17的整數,M為氫原子、堿金屬、銨基或有機胺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劑,其中,所述平滑成分(A)在處理劑中所占的重量比例為20~70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處理劑,其中,所述有機磺酸化合物(B)在處理劑的不揮發成分中所占的重量比例為1.25~7重量%。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處理劑,其還含有有機磷酸酯化合物(C),
通過離子色譜法從處理劑的不揮發成分中檢測出的磷酸根離子(PO43-)的重量比例為500ppm以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處理劑,其中,所述有機磷酸酯化合物(C)在處理劑的不揮發成分中所占的重量比例為0.05~5重量%。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處理劑,其中,所述有機磷酸酯化合物(C)是從由下述通式(2)表示的化合物和由下述通式(3)表示的化合物中選出的至少一種,
[化2]
式(2)中,R1為碳原子數6~24的烴基,A1O為碳原子數2~4的氧亞烷基,m為0~15的整數,n為1~2的整數,M1為氫原子、堿金屬、銨基或有機胺基,
[化3]
式(3)中,R1為碳原子數6~24的烴基,A1O為碳原子數2~4的氧亞烷基,m為0~15的整數,M1為氫原子、堿金屬、銨基或者有機胺基,Q1為M1或者R1O(A1O)m,Y為1或2。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處理劑,其中,還含有非離子表面活性劑(D)。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處理劑,其中,所述非離子表面活性劑(D)在處理劑的不揮發成分中所占的重量比例為20~70重量%。
9.一種合成纖維長絲紗線,是對原料合成纖維長絲紗線賦予了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處理劑后的合成纖維長絲紗線。
10.一種合成纖維長絲紗線的制造方法,其中,包括對原料合成纖維長絲紗線賦予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處理劑的工序。
11.一種纖維結構物,其包括權利要求9所述的合成纖維長絲紗線和/或用權利要求10的制造方法得到的合成纖維長絲紗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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